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拥有1061公里长江干线的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的科学发展、有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道路,规范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社会关系,湖北省拟制定《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建议列入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我们设计了《条例》立法调查问卷,希望了解您对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等的看法和认识,请您如实填写调查问卷。您的意见和建议对立法工作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本问卷的全部调查内容均为选择题,可以单选或多选,请您根据自己的理解在□上划“√”,需要进行说明或阐述的请在题后空白处填写。
您如有其他好的建议,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给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联系人: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肖达,电话:87237642 。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268号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收,邮编430071,电子邮箱:119809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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