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作业前:

    监护人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负责监视作业条件变化情况及受限空间内外活动过程;
    3、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4、掌握作业人员情况,与作业人员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5、检查作业人员着装、工具袋、通讯设施、气体检测报警仪、个人气体防护器材、安全绳等的佩戴使用情况;
    6、监护人应对作业的人员及其携入的工具、材料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对照清单清点人员、工具和材料,确认无遗留后,做好记录(格式见附录);
    7、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清楚应急联络电话、出口、报警器和外部应急装备的位置并能及时应用;
    8、在入口处监护,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受限空间;
    9、紧急情况下不得盲目进入施救,发出救援信息,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施救人员在受限空间外实施救援,并做好监护。监护时必须佩戴明显标志,作业过程中不准离开现场,应在人员出入口5米范围内并直视人员出入口、安全绳;保证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的随时联络;临时停止作业时,作业人全部撤出受限空间后,监护人收回作业许可证。
    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处附近产生气体危害,此处可视为受限空间。在进入准备和进入期间,应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开口周围危害区域的大小,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防止误入。
    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超过一个班次,班次时间按施工作业单位人员当班作业时间计算,最长不超过12小时,延期后总期限不超过24小时。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由属地车间统一编号。第一联监护人持有或悬挂在作业现场,关闭后交属地车间项目负责人留存,保存期一年;第二联由施工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放在控制室公示。如涉及相关方,需将第一联复印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作业人
    1、必须持有作业许可证作业;
    2、必须严格执行预先制定的安全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拒绝作业。要时刻掌握工作区域的情况,作业环境发生改变,应该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不安全的状况;
    3、作业时与监护人要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联络,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准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4、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作业许可证不符不作业;
    5、不正确佩戴使用工具袋、通讯设施、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不作业;
    6、根据受限空间环境情况(狭小、垂直的空间等)应佩戴安全绳以备联络救援;
    7、进入受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逃生方法。作业过程中适当安排人员轮换;
    8、在作业结束之后,要清理现场并确保现场处于安全状态。

    作业中:

    取样和检测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原则上至少2小时分析一次。装置检修或与在役装置完全隔离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以及挖掘作业,根据实际需要由主管单位(部门)确定分析频次。
    2、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作业场所,作业前应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的结果报出30分钟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进行检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再进入之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3、取样和检测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必须使用有效的分析方法及检测仪器;检测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后应检查。
    4、由工艺技术人员安排当班人员带领采样分析人员到现场按确定的采样点进行取样。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意作业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
    5、取样长杆插入深度原则上应符合在一般容器取样插入深度为1米以上;在较大容器中取样插入深度3米以上;在各种气柜、储油罐、球罐中取样插入深度4米以上。
    6、色谱分析必须用球胆取样,并多次置换干净后送化验室做分析。样品必须保留到作业结束为止,以便复查。
    7、做安全分析或塔内罐内取样时,第一个样必须用铜制的长杆取,取样时人必须站在取样点的侧面和上风口,头不能伸进人孔内,要与人孔处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8、当取样人员在受限空间外无法完成足够取样,需进入空间内进行初始取样时,应制定特别的控制措施经属地负责人审核批准后。
    9、进入受限空间首次气体分析和按要求的频率分析时,可以使用色谱法或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器。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气体采样分析。
    10、进入塔、罐等容器内,涂刷挥发性涂料以及清理作业等易导致受限空间内气体浓度发生变化,应做连续分析,首次分析应由有资质人员进行,其余的连续分析可由作业人员携带便携式报警仪完成。

    检测标准:
    (一)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
    (二)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浓度都应满足以下条件:
    1、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
    2、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
当爆炸下限≥4%(V/V)时,浓度应<0.5% (V/V);
当爆炸下限<4%(V/V)时,浓度应<0.2% (V/V);
    3、同时还应考虑作业的设备是否带有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或挥发性气体。

    通风
    1、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取强制通风,并尽可能抽取远离工作区域的新鲜空气,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工业风、仪表风。
    2、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配戴长管呼吸器时,应仔细检查气密性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照明及电气
    1、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度。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不大于24V的安全行灯。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
    3、当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时,应使用防爆灯具、工具、机具,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工作鞋。

    作业结束后:

    作业结束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监护人收回并关闭许可证交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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