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7年至2018年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经相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1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为20000万元,发行费用为378.7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2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2%,第二年2.5%,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计提利息,次年的1月1日支付上一年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每份债券可转换为10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债券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4%。
(2)2018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2017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400万元。
(3)2018年7月1日,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
已知复利现值系数表(部分):
要求:
(1)编制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6月30日的摊余成本;
(3)编制2018年7月1日债券持有人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