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协测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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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静态风险对个体而言,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不规则的,但就社会整体而言,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动态风险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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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风险的代价分有形和无形损害,一般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失、预防支出和忧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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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风险的三个构成因素之间的关系是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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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内外人士普遍认为风险是引致损失事件的可能性,是随机事件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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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数法则是指对随机事件的观察次数越多,那么实际结果越有可能接近预期结果的一种趋势和规律,保险机制是大数法则的一次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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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险是集合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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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险是把潜在的损失转移到一个保险基金里,该基金集中了所有潜在损失,而后将预计损失的成本分摊到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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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从法律的角度讲,保险是一方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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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项目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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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类,保险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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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社会保障功能、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和社会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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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主要是指保险人将保险基金赔付给的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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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保险合同个别条款进行商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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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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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被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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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保险合同是民商合同的一种,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于保险法,也适用于合同法和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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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而是保险标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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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保险价值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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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除外责任规定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具体条件范围,是排除和限制其保险责任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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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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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也可以是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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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在保险实务中,如果保险人对投保单的内容没有异议,同意承担保险责任,就构成了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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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若保险标的灭失或损失,那么保险合同可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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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要履行保险义务,其中,保密义务是保险人要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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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投保时,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都可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但是在受损索赔时,期待利益必须已经成为现实利益才能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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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投保人只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前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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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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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经营者对其预期利润或收益是具有保险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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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投保人要将重复保险的情况告诉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宣布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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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所得可以大于其向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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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在保险人赔偿之后,如果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了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权,该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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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认定近因的方法有两种,其中一种是从损失出发,沿系列自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如没有中断,最初事件就是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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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终身寿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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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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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两全保险的承保责任全面、费率较低,既有保障的因素,又有储蓄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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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健康保险的免赔额的作用之一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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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确定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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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共保条款是对超赔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采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给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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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溢额分保与成数分保相比,溢额分保对分出公司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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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凡有关保费收取、赔款结付避免诉讼等事项都由分出保险人在维护共同利益基础上做出决定,后果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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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最常见的三种是共命运条款、过失或疏忽条款、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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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溢额分保的比例是固定的,成数分保的比例不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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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保险公估人的作用是提供公正的损失评估结果,并实现保险经营的专业化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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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作独立的意思表示,保险代理产生于保险人的委托授权,属于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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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保险代理制度能够有效弥补保险企业营业网点少、销售人员不足的缺陷,同时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收集客户信息,提高保险企业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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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保险经纪人以保险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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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当事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在合同订立后不可以进行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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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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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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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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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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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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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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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且中止后规定时间内未达成协议解除合同的,保险人不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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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不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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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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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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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受益人在约定时约定为被保险人的父亲,且未约定具体的姓名,这一类身份约定在法律中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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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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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保险代理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而保险经纪人是基于保险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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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保险责任准备金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和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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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重合同、守信用是人身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体现了人身保险理赔工作的从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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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保险理赔报案人的身份具有明确的限制,报案人只能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被保险人的亲属或朋友、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不可以充当报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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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保险金申请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即受益人本人或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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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保险事故发生后,将保险事故情况报警的行为即为保险理赔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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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适用于身故保险金的申请,死亡证明必须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未能提供上述特定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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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审核申请人资格,主要应该审核申请人是否是保单指定的受益人或是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以及核实所有保险金权益人身份及受益份额,确保所有权益人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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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理赔案卷的整理应关注案卷的完整性和查阅的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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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审核申请人资格,主要应该审核申请人是否是保单指定的受益人或是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以及核实所有保险金权益人身份及受益份额,确保所有权益人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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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再保险合同中的双方权利保障条款,主要是说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在保险费的获得、赔款处理、对受损标的的施救措施、向第三者追偿、保险仲裁或诉讼等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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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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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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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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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暂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身体器官机能,不被认为是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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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长期护理保险(LTC)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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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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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只有投保人故意的违法行为才属于法定的除外责任。投保人的故意而合法的行为(如执行死刑),或过失而违法的行为(如误伤而致死),也都属于法定的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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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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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保险医学与临床医学关系紧密,二者同属医学范畴,但是保险医学侧重于理论研究而临床医学侧重于实践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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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重症肌无力”保险医学的定义是指一种自身免疫性的神经与肌肉接头功能障碍,导致肌力和骨骼肌的易疲劳性,与神经肌肉接头胆碱能受体的抗体产生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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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保险医学是一门运用医学知识,对保险标的所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研判,最终确定赔偿结果,并对理赔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学科,它是医学知识在核保和理赔工作中的应用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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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ICD分类依据疾病的4个主要特征,即病因、解剖部位、病理及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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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体征”是指医生通过检查病人发现的具有诊断意义的征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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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根据临床表现支气管哮喘的病程可分为急性发作期和临床缓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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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慢性支气管炎是指除外慢性咳嗽的其他各种原因后,患者每年慢性咳嗽、咳痰三个月以上,并连续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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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等待期通常适用于第一个保单年度,即便是一年期可续保产品,续保年度一般也不再有等待期。但保单失效后复效,等待期通常要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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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消化性溃疡主要指发生于胃和十二指肠的慢性溃疡,故又称胃、十二指肠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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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子宫肌瘤是女性生殖器官中最常见的一种良性肿瘤,又称子宫纤维瘤、子宫平滑肌瘤。多数患者无症状,仅在盆腔检查或超声检查时偶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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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原发性高血压是一种以血压升高为主要临床表现而病因尚未明确的独立疾病,而继发性高血压则是发于某种疾病,暂时性或持久性的血压升高仅是该种疾病的临床表现之一,该疾病为高血压的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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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胃空肠吻合术是我国治疗溃疡病常用的手术方法,多年来临床经验证明疗效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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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在我国,只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十大类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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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主要包括鼠疫、霍乱和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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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为降低不可预测的风险,某些保险产品会把精神病列为除外责任,但精神病人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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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地方病大致可分为化学元素性地方病和生物源性地方病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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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临床上所称的烫伤是指热液或蒸汽等所致的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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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重度烧伤是指烧伤总面积在50%以上,或Ⅲ度烧伤面积在20%以上或已有严重并发症的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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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对于电烧伤,在急救时应该立即切断电源,不可在未切断电源时去接触患者,以免自身被电击伤害,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心外按压等处理,并及时转送至就近医院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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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粉碎骨折指的是骨折块碎裂成两块以上,属于不完全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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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软组织损伤按照损伤方式可分为扭伤、挫伤、碾压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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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X线平片可用来判断是否伴有跟腱附着部位的急性撕脱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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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大多数较稳定或婴儿、儿童锁骨骨折可在门诊保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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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颅脑损伤是一种常见外伤,占全身损伤的15%~20%,仅次于四肢损伤,可单独存在,也可与身体其他部位的损伤复合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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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头皮损伤指暴力作用于头皮造成的损伤,是原发性颅脑损伤中最常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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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脑震荡属于继发性颅脑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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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复合伤就是指多发伤,是指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致伤因素造成解剖部位或脏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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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在人身意外伤残的评定中,所有的伤残评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都可以作为承保理赔的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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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事故的寄与度,用以确定人身伤害赔偿中,致害因素与伤害结果之间的关系及其参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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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胸膜腔积血成血胸,与气胸同时存在称为血气胸,胸腔积血主要来源于心脏、胸内大血管及其分支、胸壁、肺组织和心包血管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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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是保险法所规范的社会关系,即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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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前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后因虽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但后因是前因导致的必然结果,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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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弃权与禁止反言,它主要是约束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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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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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提出理赔请求。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0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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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对被保险人是否负有如实告知义务未作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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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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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保险人的说明内容既包括对保险合同内容的一般说明义务还包括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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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理赔证据是指保险金申请人提交或保险人通过调查等渠道获取,能够证明索赔相关事项真实性的各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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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理赔证据审核是对证据内容、形式、来源等审查核实。证据审核的目的是鉴别真伪,确保理赔结论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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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无证据即无核定,证据是理赔结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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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间接证据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就证明力而言,直接证据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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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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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就证明力而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优于传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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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对保险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确实不知,举证责任就有可能转移到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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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理赔人员的素养高低直接决定了理赔工作的好坏、保险双方的利益和保险公司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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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将理赔人从低级权限到高级权限的顺序为核赔师、中级核赔师和高级核赔师,各级核赔权限都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规定相应的案件签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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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目前国际上最权威的行业内认证机构是国际理赔协会(简称ICA),是全球最大的理赔协会组织,其颁发的理赔专业资格证书及认证得到全球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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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理赔指标是反映理赔风险控制水平、理赔服务水平等理赔管理各方面的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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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某分支机构的赔付率明显高出全系统的平均水平,则说明该机构风险管控力度不够,应该及时调整,这体现了理赔端能够反映产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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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理赔的数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销售的质量及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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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的理赔服务模式应当是主动的、透明的、人性化和个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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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第三方采取隐瞒事实、虚构、制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等手段骗取保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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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解剖学基本术语中的轴概念包括垂直轴矢状轴、冠状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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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骨在成人为206块,按其在人体的位置不同,可分为躯干骨、上肢骨、下肢骨和颅骨四部分,其中躯干骨51块,上肢骨64块,下肢骨62块,颅骨29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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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标准解剖学姿势是指身体直立,两眼平视正前方,两足并拢,上肢下垂于躯干两侧,掌心向前,足尖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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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正常人喝水太多可以导致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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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皮肤,黏膜以及双眼巩膜黄染叫黄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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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M蛋白血症见于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原发性巨球蛋白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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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CK-MM活性增高,对AMI诊断的特异性和敏感性均很高,病发后3-6h升高,活力最高可达12-28%,特异性接近100%,是目前诊断AMI最佳的血清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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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由于x线检查不容易看清组织结构,现在一般用CT或核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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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医生在看病时,应仔细了解病史,详尽体格检查,应考虑经济能力及检查副作用,对于经济能力强或患者要求强烈的可以按照患者自己选择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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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白血病、贫血、血小板增多等血液成分因素不是心脑血管疾病的病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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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高血糖可引起微血管病变,但不会引起大血管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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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心脑血管疾病会受到性别的影响,其中男性的发病率明显高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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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糖尿病是一种新陈代谢异常的全身性、慢性、代谢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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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血管壁平滑肌细胞正常代谢属于心脑血管疾病的相关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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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高血压可以分为原发性高血压和继发性高血压,其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占比最高,且大部分患者的病因都比较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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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烧伤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大量体液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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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烧伤疤痕可以比原伤痕大,也可以比原伤痕小,所以瘢痕在保险上一般规定测量时间一般在瘢痕稳定后测量即18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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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女性病人,入院3天,头部受伤后立即昏迷,10分钟后清醒,有呕吐,对受伤情况不能回忆,诊断是脑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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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颅脑损伤、脑肿瘤、脑出血、脑积水和颅内炎症等疾病使颅腔内容物体积增加,导致颅内压持续在200mmHg以上,从而引起的相应的综合征叫颅内压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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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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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条目以列举的形式穷尽,但也适用类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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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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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保险机构等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必须遵守的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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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本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评定时机为原发性损伤的,以损伤发生后确定诊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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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本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伤病关系分为六大类,有4种对应关系,其中第一种对应关系中,伤残结果全部由原有伤病造成,赔偿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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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为防范故意制造损伤事件的风险,保险公司应注重承保风险控制,建立行业间的信息共享,加强不同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一致的理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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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外伤性脑脊液漏属于原发性损伤,不属于治疗终结,只要出现就应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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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为防范故意制造损伤事件的风险,保险公司应注重承保风险控制,建立行业间的信息共享,加强不同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一致的理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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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在体例上将原有的重伤、轻伤、轻微伤三个独立的标准整合为一个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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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当事人造成被害人残疾,当事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被害人之前购有相关商业险,则被害人同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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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工伤的赔偿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伤残补助金的赔偿分为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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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把损伤程度划分为重伤两级,轻伤两级,轻微伤一级,比原标准更为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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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项目评定规范》由中国法医学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北京交通管理局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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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损伤参与度”指在人身损伤,自身疾病等因素共同作用于人体,损害人体健康的案件中,自身疾病在后果中的作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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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普通伤害和意外伤害的受害人如果参照不同的地方评定标准那么会得出不同的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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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对原标准进行了扩容,7个伤残等级扩展为14个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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