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引导船舶运输行业及船舶代理行业建立更合理的集装箱押箱机制

目前的现状:

从船公司、船代角度出发,向集装箱用箱企业收取集装箱押金是为了保证其能够及时回收空箱以及抵消集装箱可能的损坏、丢失带来的经济损失,但是目前不少口岸普遍实施用箱押金制度,押金金额过高、押金返还周期过长,对用箱企业构成了明显的资金占用及成本上升的压力。
您可以对目前现状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者如果您认为描述有不正确的,亦或您所接触的情况有所不同,均可以在以下文本框内进行描述:


睿库经前期调研,给出了以下建议:

协助船公司和船代实施对用箱企业的信用评估与差别管理、建立押箱风险评估体系,由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企业针对集装箱押箱引入商业保险以及联合押箱模式。
针对睿库的建议,您认为有什么需要补充,或者您个人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从以下角度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方面进行论述:【多选题】
法律法规制度层面
信息同建设层面
国内或国外先进经验
其他补充
您也可以上传有关文件来辅助说明:
选择文件( 不超过4M )
*
评论完成后,烦请填写您的 手机号码 ,以便我们进行统计:
问卷星提供技术支持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