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须知
在您填写诉求表单之前,请您务必阅读和知晓以下提示:
一、受理范围
受理并转办涉及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锦华街道办职能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表扬等事项。
1、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
2、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突发性问题和非紧急类求助服务;
3、反映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6、其他应属于热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
二、不受理范围
1、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应当通过110、119、120等紧急渠道求助的事项;
2、涉及行政职权范围以外的民事纠纷;
3、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复核等法定程序的事项;
4、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
5、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6、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诉求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
7、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
8、其他不予受理的事项。
三、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自助下单服务,表单内容将在正常办公时间内派发至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办)依法处理。为避免行政资源浪费,共同建设良好的网络政务环境,请您按规定使用自助下单功能。若您提交的诉求出现以下情形,将不予受理,并作退单处理:
1、表单内容没有按要求填写或填写的信息不完整;
2、表单内容使用虚假信息;
3、恶意提交的诉求,如诉求内容空泛,诉求目的不纯等;
4、其它被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判断为无效或无理的诉求。
四、服务热线是方便群众提交诉求的渠道,严禁任何人填写、上传、发布、传播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内容,如反动、淫秽、暴力、教唆犯罪、传播谣言、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等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作废处理,并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