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学生应具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修订)》(贸大学生发〔2022〕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基本条件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评校级“十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
(1) 担任心理委员职务1年及以上,通过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培训,成绩达到80分以上。此外,完成心理委员进阶团体或通过《朋辈心理助人》选修课程的优先考虑。
(2) 心理健康状况良好,无挂科补考情况,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3) 与同学关系良好,主动关心周围同学状态,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 积极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朋辈心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委员培训,讲座、团体辅导等)。
(5) 在学校、学院、班级组织或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凝聚力,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较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