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综合征出血热防治专家共识》2026版专家意见

尊敬的专家:

您好!我们是《中国肾综合征出血热防治专家共识(2026版)》制定小组。在前期收集临床问题的基础上,撰写了共识初稿,6月26日在西安进行了会议讨论,给合专家现场讨论结果,进一步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全文已发至微信群。现征求您的意见,请结合全文内容,根据您的临床实践,填写此问卷。

本次调查截止时间2026 年7月31日24:00。

您的专业建议十分重要,非常感谢您!

第一部分 专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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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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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您是否存在与本共识相关的学术或商业利益冲突?
不存在
存在
第二部分 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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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荐意见1: 从事林业作业、农业劳动、环境卫生整治等野外作业的工作人员、参与野外训练的军人、进行汉坦病毒实验研究的科研人员,以及与鼠类及实验动物频繁接触的人员,均应接种HFRS疫苗。【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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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推荐意见2: HFRS双价灭活疫苗每次接种1.0 mL,采用肌内注射方式于上臂外侧三角肌进行注射。基础免疫程序为在0天及14天各接种1剂;基础免疫完成后,需在1年内进行1剂加强免疫接种。【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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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推荐意见3:在发病前两个月内,如患者曾前往疫区或接触过鼠类及其排泄物、分泌物,则需考虑相关感染的可能性。临床表现包括发热、头痛、腰痛及眼眶痛等症状,体格检查可发现颜面、颈部及胸部潮红、球结膜充血及水肿、皮肤黏膜出血点以及肾区叩击痛等体征;此外,患者至少应具备以下一项客观异常:①血常规显示白细胞计数增高及/或出现异型淋巴细胞,同时伴随血小板计数减少及/或血液浓缩;②尿液检查发现尿蛋白、膜状物、血尿,及血肌酐升高,并可能表现出少尿或多尿等肾损伤迹象;③出现低血压或休克症状;④经历典型的五期病程(发热期、低血压休克期、少尿期、多尿期及恢复期);同时需排除其他发热性疾病,可以临床诊断HFRS。【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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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推荐意见4:确诊病例应在临床诊断的基础上,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呈阳性,或在患者标本中检出汉坦病毒RNA,或恢复期血清中特异性IgG抗体滴度较急性期提高四倍以上,或从患者标本中成功分离到汉坦病毒。【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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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推荐意见5:对于HFRS患者,若出现以下任一指标,则提示其存在重症风险,应持续监测生命体征并动态复查实验室检测指标:①体温≥40 ℃或热程持续超过1周;②出现烦躁、谵妄或意识障碍;③球结膜出现重度水肿或发生低血压休克;④血小板计数<50×10⁹/L;⑤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⁹/L或白细胞计数>15×10⁹/L;⑥白蛋白水平<30 g/L。当满足多项指标时,重症风险进一步增加,建议及时转入ICU或更高级别医院进行治疗。【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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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推荐意见6:以物理降温为主。对于高热患,建议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并需注意补充液体和监测血压。【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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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推荐意见7:液体治疗是HFRS的基本治疗措施。首选使用平衡晶体液,并根据病程的不同分期进行个体化的液体种类和补液量的调整,以避免发生容量超负荷或不足的情况。【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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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推荐意见8:液体复苏是HFRS抗休克治疗的首要措施。依据个体化的原则,在初始3小时内应给予平衡晶体液≤30 mL/kg,并根据动态评估结果决定后续的补液策略。【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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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推荐意见9:HFRS休克复苏目标是MAP≥65 mmHg,老年患者此标准可放宽至初始60~65 mmHg。在评估复苏效果时,可参考的指标包括血乳酸水平的降低、末梢灌注的改善以及血红蛋白水平接近正常范围。【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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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推荐意见10:对于液体复苏效果不佳的休克患者,应尽早启动血管活性药物治疗。首选用去甲肾上腺素,起始剂量为0.05~0.10 μg∕(kg·min),并根据复苏目标进行剂量调整。【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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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推荐意见11:在去甲肾上腺素剂量递增至0.25~0.50 μg/(kg·min)后仍未达标的患者,建议考虑联合使用血管加压素0.03 U/min或肾上腺素0.05~0.10 μg/(kg·min)。【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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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推荐意见12:对于高热伴严重中毒症状、严重渗出体征、重症预警指征或休克的患者,可考虑短期(3~5天)使用糖皮质激素。【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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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推荐意见13:在HFRS少尿期合并容量负荷过重的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利尿剂,以呋塞米的阶梯式递增方案为首选(起始剂量为20~40 mg,每日给予2~3次)。若疗效不理想,可替换为托拉塞米。对于休克患者,应在血压稳定12~24小时后方可开始使用利尿剂,且在移行期时不宜过早停药。【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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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推荐意见14:启动血液净化治疗的时机应基于个体化评估,而非固定肌酐阈值。当患者出现危及生命的容量过负荷、严重电解质或酸碱紊乱时,应立即启动治疗,而不应延迟。对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优先选择IHD;而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合并多脏器功能损害的危重患者,则应优先采用CRRT。在存在严重凝血功能紊乱的情况下,建议采用局部枸橼酸抗凝或无抗凝剂的治疗方案。【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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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推荐意见15:对于HFRS合并脏器出血的患者,应以内科治疗为主,主要包括止血药物及替代治疗等措施。对于内科治疗效果不佳且符合介入指征的患者,可以考虑进行介入栓塞止血治疗。【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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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推荐意见16:血小板输注采用限制性策略。当患者存在活动性出血且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⁹/L时,建议进行血小板输注;对于非出血但存在高出血风险的患者,若血小板计数低于30×10⁹/L,则应考虑进行输注。【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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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推荐意见17:当患者出现ARDS、意识障碍和MODS等危重症表现时,建议在ICU或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提倡采取多学科协作的方式进行管理。【多选题】
同意
不同意
不确定
结合您的临床实践,您对本条推荐意见的修改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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