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表简介: UPI 是 University Personality Inventory 的简称,是为了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而编制的大学生精神卫生、人格健康调查表。该表 1966 年由日本大学的心理咨询专家与精神科医生集体编制而成。为我国高校应用最早也最为广泛的心理普查量表之一,主要以大学新生为对象,入学时作为心理健康调查而使用。有利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的早期发现,并提供及时的帮助和必要的治疗,同时起到心理卫生的宣传作用,有助于学生了解心理问题的表现,增强心理保健的意识。UPI 测验完成后,需要计算的只有一个指标,即总分。
UPI 问卷采用是非式选择,肯定选择的题记 1 分,否定选择的题记 0 分,UPI 总分的计算规则是将除测伪题以外的其它 56个题的得分求和。因此,UPI 总分最高为 56 分,最低为 0 分。
UPI 由以下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办法、家庭情况、兴趣爱好、入学动机等。
第二部分是 UPI 问卷本身。由 60 个项目构成。
其中 4 个项目是测伪尺度(lie scale),其题号是 5、20、35、50。
其余 56 个是反映学生的苦恼,焦虑,矛盾等症状项目。
第三部分是附加题,主要是了解被测者对自身身心健康状态的总评价以及是否接受过心理咨询的治疗,有什么咨询要求。
UPI 的筛选标准如下所示:第一类筛选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归为第一类:
(1) UPI 总分在 25 分(包括 25 分)以上者;
(2) 第 25 题做肯定选择者;
(3) 辅助题中同时至少有两题做肯定选择者;
(4) 明确提出咨询要求者(由于此条选择人数较多,有时不用);
第二类筛选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归为第二类:
(1) UPI 总分在 20 分至 25 分(包括 20 分,不包括 25 分)之间者;
(2) 第 8,16,26 题中有一题做肯定选择者;
(3) 辅助题中只有一题作肯定选择者;
第三类筛选标准:不属于第一类和第二类者应归为第三类。
UPI 结果的评价与分类:第一类学生中, 通过进一步的诊断被认为确有心理卫生问题的学生称为 A 类学生, 该类学生需要进行持续的心理咨询。没有严重心理卫生问题的学生称为 B 类学生,该类学生可作为咨询机构今后关注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