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目为单选,分为优秀(5分)、良好(4分)、一般(3分)、较差(2分)、很差(1分)五档。各题加总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得分60-80分(含60分)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年度综合评价将被评定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法律、违反食品安全生产、违反合同等相关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
(2)经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
(3)未落实食品安全“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
(4)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和挂靠经营行为的;
(5)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