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要谈恋爱。
2.我认为婚姻是性关系的合法载体。
3.我认为我谈恋爱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可以只恋爱、不结婚。
4.我认为结婚、生孩子是人生的必需项,孩子是两个人爱情的结晶与生命的延续。
5.我认为结婚、生孩子是为了传宗接代、为了配偶或父母的期望。
8.我认为好的婚姻能够提供陪伴、情感与精神寄托,也需要有和谐的性生活。
9.我认为生育利国利民,是个人利益与民族利益的统一。
10.我认为家庭责任是夫妻双方的事,养育、陪伴孩子成长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11.我认同“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
12.我希望父母能够帮忙养育孩子。
13.我认为不幸福、不开心是可以离婚的,不能为了孩子而勉强维持婚姻。
14.我认为生育利国利民,是个人利益与民族利益的统一。
15.我认为婚外情行为、或因一时冲动发生性关系是不理智、不道德的。
16.我不能接受恋爱或者婚姻续存期间,恋人或者爱人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17.我认为男-男、女-女的恋爱关系是性别和性取向的认知出了问题,是不正常的、不应该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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