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期或服务时效满足或优于业主要求:13-15分;
2.交期或服务时效基本满足要求,晚于要求时间不超过2天:9-12分;
3.交期或服务时效不满足要求,晚于要求时间超过2天,不超过5天:5-8分;
1.完全满足要求或超出预期:25-30分;
2.基本满足要求,但存在2点以内的质量问题:15-24分;
3.不满足要求,存在3以及以上质量问题:5-14分;
4.完全不满足要求,存在重大质量问题:0-4分。
1.供应商所供产品或服务成本在同行业中极具竞争力:31-40分;
2.供应商所供产品或服务成本在同行业中竞争力一般,与行业水平持平或高于行业水平10%以内:21-30分;
3.供应商所供产品或服务成本在同行业中竞争力较差,高于同行业10-20%:11-20分;
4.供应商所供产品或服务成本在同行业中不具备竞争力,高于行业水平20%以上:0-10分。
1.积极响应业主提出的各项要求,在要求时间或短于要求时间内反馈结果:13-15分;
2.比较积极地相应业主提出的各项要求,基本按要求的时间进行反馈:9-12分;
3.响应不积极,需要业主催促:5-8分;
4.响应非常差,业主催促下仍不配合或配合很不积极: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