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对象:新能矿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审计期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调查范围:覆盖新能矿业全体职工,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全过程,紧扣四权一廉:经济政策执行权、重大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廉洁从业情况,结合项目建设、招投标、合同管理、外包业务、财务核算等关键环节。
4.本次问卷匿名填写,信息仅用于审计工作,严格保密,请实事求是作答,未标注均为单项选择。有具体事实、线索的,请在备注栏详细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