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校发展, 我校将开展2025-2026学年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请家长认真阅读下述评价内容:
1.爱国守法。教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未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教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关爱学生。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尊重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 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教师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教师崇尚科学精神,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请家长对您孩子所在班级的每一位任课教师开展职业道德评价,小学低年级以家长评价为主,小学高年级以学生和家长评价相结合。请您认真如实的填写,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问卷填写时间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