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岗处室职责(供参考):1.年金拓展管理处:(1)负责开展企业年金新拓业务,开展数据分析、业绩追踪督导,推动和指导各省级机构达成指标;(2)统筹开展年度营销计划、销售策略、推动方案并督导实施,负责业务拓展方案、销售流程制度设计和督导;(3)组织收集分析市场和同业信息,牵头直接开展或组织实施重要年金项目拓展;(4)开展年金业务销售服务渠道建设和维护,统筹管理跨条线跨板块业务联合推动和资源配置,协调各领域销售队伍配置和资源整合,组织推动全系统销售团队资源共享;(5)响应各省级机构新业务招投标工作需求,提供投标资料、信息、人员支持;审核投标项目文件,负责投标审批程序,检查投标合规要求。
2.企业年金管理处:(1)负责开展企业年金存量业务,开展受托、投管数据分析、业绩追踪督导,推动和指导各省级机构达成指标;(2)负责现有客户企业年金业务的关系维护、合同续签、深度开发;(3)组织指导各省级机构开展企业年金客户全周期维护,协调并支持各省级机构响应战略、重点客户需求,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关系;(4)响应各省级机构既有存量客户招投标工作需求,提供投标资料、信息、人员支持;审核投标项目文件,负责投标审批程序,检查投标合规要求;(5)负责牵头或配合开展所属客户的综合金融业务,就企业年金业务开展与同业机构合作;(6)对接商业养老金事业部推动B2C业务转化。
3.职业年金管理处:(1)负责职业年金业务,开展数据对标分析、业绩追踪督导,制定推动方案并督导实施,推动和指导各省级机构达成指标;(2)负责各统筹区职业年金业务的关系维护、合同续签、深度开发;(3)响应并支持各省级机构职业年金客户日常服务、业绩汇报等专业服务需求,维护客户关系;(4)负责各统筹区开展“主受托”延伸服务,牵头代理人监督管理系统工作;(5)牵头职业年金增量业务开展,响应各省级机构招投标工作需求,提供投标资料、信息、人员支持;审核投标项目文件,负责投标审批程序,检查投标合规要求;(6)负责就职业年金业务与人社、财政、国资委等各级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开展与同业机构合作。
4.集合计划管理处:(1)负责开展集合计划业务数据分析、业绩追踪督导,推动和指导各省级机构达成指标,扩大年金覆盖面;(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集合计划业务拓展方案、销售流程制度;(3)负责管理维护集合计划业务渠道,开展与集团成员单位和外部机构开展业务合作;(4)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销售服务联合拓展服务,管理集合计划客户需求。
5.年金合同管理处:(1)制定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实务流程;(2)负责合同相关系统需求设计、开发对接、应用推广等工作,配合系统建设;(3)负责公司年金业务合同、补充协议的谈判、审核、签署、报备管理、续签、保管;(4)负责流程备忘录的制定、谈判及签署;(5)按照公司统一制度,配合组织落实年金业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相关要求,开展日常合规检查、风险监控及其他公司风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