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护理安全(40分)1.违反规章制度,职业操作规程,对实习生未做到放手不放眼,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的疏忽、不良事件视其严重程度,每次扣带教者10-20分。2.未有效落实本岗位职责(如:病情观察不及时、治疗和护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视情节每次扣10-20分。3.毒麻药等未按管理规范落实,对用药错误等应急处理欠妥,每次扣10分。4.因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责任心不强发生患者烫伤、跌倒、管道脱落、护理措施落实不当出现皮损等护理缺陷,视其严重程度,每次扣10-40分。5.出现护理缺陷或纠纷不上报,扣40分。如后果严重进入法律程序则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