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优化)
问卷说明
家长,您好!本次实名调查面向我校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量化指标体系依据前期家长填报的家庭信息设计优化,旨在完善困难认定标准,提升精准资助实效。
您的填报对我们的资助工作非常重要,请务必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完整、如实填写。填报信息仅用于校内资助工作研判存档,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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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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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姓名
*
2.
年级班级
例:三年级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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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家庭共同生活人数
(从1到10)
包含与学生长期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经济收支共享的所有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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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生父亲就业情况
如学生父母均去世/失踪/失联/不履行抚养义务,由祖辈或其他长辈抚养,且未被民政局认定为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按照当前监护人就业状况填写
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如中高级工程师、教师、医生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企业老板
体制内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办事员、内勤等)、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教师、医生等)
生产及技术操作人员(如电工、焊工、维修工、建筑工、施工安装工、工程车或货车司机、厨师、工厂流水线或生产线操作工人等)
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社区网格员、非体制内有相对固定就业单位的普通文职、销售及其他社会服务人员(营业员、收银员、服务员、保安、快递员、外卖员、药店店员、房产中介等)
个体经营人员(家庭自主经营小商铺、小摊位且无外聘员工)
零工、临时工等(除以上情况外,无固定从业单位/无固定单位缴纳社保或无社保;工作时间不固定、就业不稳定,以临时、零散、短期务工、简单体力劳动为主,无专业技术。如工地小工、装卸工、临时保洁、农活零工、短期勤杂等)
务农、养殖人员(以家庭小规模种植、养殖为主要收入来源,基本不外出务工、无常态化务工收入)
失业/无业/已故/失踪/离异且未履行抚养义务,不提供经济支持
*
4.
学生母亲就业情况
如学生父母均去世/失踪/失联/不履行抚养义务,由祖辈或其他长辈抚养,且未被民政局认定为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按照当前监护人就业状况填写
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如中高级工程师、教师、医生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企业老板
体制内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办事员、内勤等)、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教师、医生等)
生产及技术操作人员(如电工、焊工、维修工、建筑工、施工安装工、工程车或货车司机、厨师、工厂流水线或生产线操作工人等)
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社区网格员、非体制内有相对固定就业单位的普通文职、销售及其他社会服务人员(营业员、收银员、服务员、保安、快递员、外卖员、药店店员、房产中介等)
个体经营人员(家庭自主经营小商铺、小摊位且无外聘员工)
零工、临时工等(除以上情况外,无固定从业单位/无固定单位缴纳社保或无社保;工作时间不固定、就业不稳定,以临时、零散、短期务工、简单体力劳动为主,无专业技术。如工地小工、装卸工、临时保洁、农活零工、短期勤杂等)
务农、养殖人员(以家庭小规模种植、养殖为主要收入来源,基本不外出务工、无常态化务工收入)
失业/无业/已故/失踪/离异且未履行抚养义务,不提供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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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家庭近一年月人均收入
*
6.
家庭子女现就读于幼儿园小班、中班/高中/民办中职学校人数
如无该学段的就读学生,选“0”
0
1
2
3
4
*
7.
家庭子女现就读于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公办中职学校人数
0
1
2
3
4
*
8.
家庭子女现就读于大学及以上学段人数
如无该学段的就读学生,选“0”
0
1
2
3
4
*
9.
家庭年教育支出金额(估算)
填写说明:仅包含近一年所有在读子女学费/保教费、校内住宿费、校内课后服务费,不包含生活费、校外培训费、兴趣班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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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兄弟姐妹健康状况
请选择家庭成员中健康状况最严重的一项,无下列选项中前两类情况,请选择“均健康”
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严重精神类疾病患者、瘫痪、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或失能失智人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近期经历重大手术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A.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等;
B.重大手术包括: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重大器官切除或修复术、骨髓移植、开颅手术、脊柱重大手术等
除上述情况以外,有需长期服药或照护的一般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关节炎等,生活能自理、不严重影响日常工作和劳动)
均健康(无上述情况)
*
11.
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健康状况
请选择成员中健康状况最严重的一项,无下列选项中前两类情况,请选择“均健康”
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严重精神类疾病患者、瘫痪、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或失能失智人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近期经历重大手术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A.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等;
B.重大手术包括: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重大器官切除或修复术、骨髓移植、开颅手术、脊柱重大手术等
除上述情况以外,有需长期服药或照护的一般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关节炎等,生活能自理、不严重影响日常工作和劳动)
均健康(无上述情况)/均已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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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过去一年内,医保报销后,学生家庭实际承担的医疗或残疾康复、护理总支出金额(估算)
包含为学生本人,学生父母、亲兄弟姐妹和学生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实际支付的医疗或残疾康复、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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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家庭自有房产数量
无房
1套
2套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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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家庭最高档次房产类型
多套房产,以最高价值房产类型选择
农村自建房
城区街道自建房、单位家属楼、经济适用房
普通商品住房(包含回迁小区)
经营性商铺、别墅类商品住房
*
15.
家庭房产面积
多套房产,以最高档次房产类型计算
农村自建房≤90㎡
农村自建房91-120㎡或城区房产≤90㎡
农村自建房121-140㎡或城区房产91-120㎡
城区房产121-140㎡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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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家庭拥有机动车情况
仅指父母/监护人名下拥有交通工具,如拥有多样者,选价值较高项
仅有电动自行车、三轮代步车等日常交通工具
5万以下代步机动车/农用机动车辆
5-10万保障型机动车辆
10万以上消费型机动车/大型营运机动车辆/大型农机
*
17.
家庭刚性负债余额
因治病/上学/意外/灾害产生负债,不含房贷、车贷、投资、消费贷
10万元以上
6.1万–10万元
3.1万–6万元
3万元及以下
无负债
*
18.
家庭经济负担率区间
<30%
30%–39%
40%–49%
50%–59%
60%–69%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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