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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谱系障碍幼儿自立量表(4—6岁版)第二轮德尔菲专家咨询问卷(定向共识版)
录音中...
尊敬的专家:
您好!
衷心感谢您完成首轮专家咨询。课题组已完成首轮结果统计分析。
本轮咨询不再对全部条目重复评分,主要任务包括:
1. 对高共识条目进行整体确认;
2. 对相关争议条目处理包作出保留、修订、合并、转列或删除等决定;
3. 确认量表结构、计分方式及版本特有问题。
您的专业、职称和工作年限原则上沿用首轮资料;本轮仅需核验专家编号,并补充或更新本轮熟悉程度和判断依据。
既有条目包不再重复评价重要性,因为首轮统计已显示多数条目具有较高共识。本轮重点判断课题组提出的处理方案是否成立。每个处理包均可选择“同意课题组建议方案”或“原则同意但需调整”;如仅对其中个别子条目有异议,请在第五部分注明编号及修改建议。
本问卷预计8—10分钟完成。再次感谢您的专业意见和宝贵时间!
第一部分 专家确认
*
1.
请填写您的专家编号,请优先使用首轮调查时的编号,如记不住首轮编号,请使用以下编号方式:个人姓名首个字母大写加自己喜欢的2个数字,例如“XJC-68”
*
2.
您对本研究内容的熟悉程度是:
很熟悉
比较熟悉
一般
不太熟悉
不熟悉
*
3.
您做出判断的依据是(可多选,您可以在后续开放题中根据实际影响标注大/中/小)
【多选题】
实践经验
理论分析
文献资料
政策文件
直觉判断
第二部分 高共识条目整体确认
*
4.
下列高共识条目首轮均值均≥4.00且CV<0.25,课题组建议整体保留:
BFI: BFI-01、BFI-02、BFI-03、BFI-04、BFI-05
API: API-01、API-02、API-03、API-06、API-07
ESI: ESI-01、ESI-02、ESI-03、ESI-04、ESI-08、ESI-09、ESI-10
SRI: SRI-01、SRI-02、SRI-03、SRI-05、SRI-07、SRI-08
全部同意整体保留(课题组建议)
同意整体保留,仅个别文字微调
有例外,请在第五部分填写
第三部分 争议处理包定向决定
*
5.
A-P1|身体功能指数BFI重复行为、注意转换与移列整合,课题组默认方案:BFI-06聚焦参与干扰;BFI-07/08划清边界;BFI-09移至ESI或背景信息;BFI-10移至运动筛查或附录。您的处理决定是:
同意课题组默认方案
原则同意但需调整,请填写调整内容
保留原条目结构
删除相关条目
需会后小范围函询
*
6.
A-P2|活动参与指数API游戏互动、AAC与社区参与整合,课题组默认方案:API-04/05合并;API-08与API-09均保留并划清边界;API-10区分能力与环境机会。您的处理决定是:
同意课题组默认方案
原则同意但需调整,请填写调整内容
保留原条目结构
删除相关条目
需会后小范围函询
*
7.
A-P3|环境支持指数ESI园所支持、同伴支持与干预剂量处理,课题组默认方案:ESI-05/06合并;ESI-07转入服务背景信息或附录。您的处理决定是:
同意课题组默认方案
原则同意但需调整,请填写调整内容
保留原条目结构
删除相关条目
需会后小范围函询
*
8.
A-P4|自立能力指数SRI情绪调节、兴趣转换与跨情境自立整合,课题组默认方案:SRI-04/06合并;SRI-09改为活动结束与兴趣转换的自主管理;SRI-10增加年龄及支持递减锚点。您的处理决定是:
同意课题组默认方案
原则同意但需调整,请填写调整内容
保留原条目结构
删除相关条目
需会后小范围函询
*
9.
A-P5|候选新增内容的处理方式,课题组默认方案:居家安全和物品整理不新增独立条目,分别并入现有条目并作为子观测点。您的处理决定是:
同意课题组默认方案
原则同意但需调整,请填写调整内容
保留原条目结构
删除相关条目
需会后小范围函询
第四部分 量表结构与计分决策
*
10.
是否同意正式版采用身体功能指数(BFI)、活动参与指数(API)、环境支持指数(ESI)、自立能力指数(SRI)四维度,每维度设置8个评估条目?
同意(课题组建议)
同意四维度但调整条目数
调整维度结构
*
11.
您同意的量表结果报告方式是:
仅报告维度分
报告维度分+总分
报告维度分+自立商数(SQ)(课题组建议)
*
12.
您对发展水平标记(水平Ⅰ/Ⅱ/Ⅲ)的处理建议是:
保留并用于解释(课题组建议)
保留,仅作为条目属性,不用于结果解释
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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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您认为ESI评定重点是:
支持实际效能(课题组建议),重点判断支持是否真正改善幼儿的自主参与和自立表现。
支持有无,重点判断家庭、园所或康复机构是否提供了相应支持。
两者均评,既评价支持是否存在,也评价支持是否产生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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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您对AAC(辅助替代沟通)路径的处理意见是?课题组建议“等效计分路径”:除专门评价口语清晰度、口部运动或发声能力的条目外,幼儿使用手势、表情、图卡、沟通板、PECS或语音输出设备完成需求表达、拒绝、评论、提问、求助等沟通行为,应视为有效沟通,不因没有口语而降低评分等级。例如:
幼儿不会说“请帮我”,但主动把“帮助”图卡递给老师,或使用语音输出设备表达“请帮我”,应视为完成“主动求助”这一沟通行为。请选择:
替代计分路径(课题组建议):有效使用AAC与口语同等计分。
平行评价:同时记录幼儿在无AAC和有AAC支持下的表现,分别报告。
单列补充模块:AAC使用情况仅作为附加信息,不改变原条目得分。
*
15.
幼儿是否能使用功能性语言(即能借助口语或AAC完成请求、拒绝、评论、提问、求助等日常沟通),应如何处理?
设置独立解释标准:分别建立“有功能性语言”和“无功能性语言”幼儿的解释标准。
不单独设置:所有幼儿采用同一评分与解释标准。
仅作解释变量(课题组建议):不另建标准,但在解释个体结果时注明有无功能性语言。
*
16.
关于RRB(Restricted and Repetitive Behaviors,局限、重复的行为、兴趣或活动模式)在本量表中的安排,您的建议是:
独立专项模块(Separate RRB module)
并入BFI(Integrate into BFI,课题组倾向)
不单独设置(No separate module)
第五部分 例外意见
*
17.
请填写不同意或需调整的处理包子条目编号、具体建议;如无例外,可填写“无意见”。
本题为选答题,无意见可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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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谱系障碍幼儿自立量表(4—6岁版)第二轮德尔菲专家咨询问卷(定向共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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