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公交分局、运营公司分别做好属地范围内公安通信视频相关资料调阅、拷贝内部管理,非工作需要,不得擅自使用、传播、外泄
坚决防止公安信息网与其他任何网络发生联接
轨道公交分局工作人员未取得运营公司许可,禁止进入地铁管辖区域公安通信机房,擅自操作公安通信设备
严禁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接入公安计算机网络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