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分规则:≧90—<100分为“优秀”;≧76—<90分为“合格”;≧60—<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为“不合格”。
一、编制员工(本次评“优秀”名额选4名)
≧90—<100分为“优秀”(4名);≧76—<90分为“合格”;≧60—<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为“不合格”。
二、聘用员工(本次评“优秀”名额选6名)
评价对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