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为掌握《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全面客观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以及公众的认知度、认可度,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诚挚邀请您根据所了解的实际情况填写问卷,我们将尊重每一份问卷的意见,并将此作为对《条例》立法后评估的重要依据。衷心感谢您对汕尾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支持!
附:《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本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7lbwI_p46cMdJvp9Wmo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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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是否是汕尾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或者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相关人员?
我是汕尾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的相关人员
我是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相关人员
我不是以上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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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您居住在:
城区
陆丰市
海丰县
陆河县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华侨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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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您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知晓程度如何?
对内容比较了解
对内容略有了解
知道《条例》但不了解内容
在此次调查之前不知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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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您对目前汕尾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满意程度如何?
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
比较不满意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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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您所在的街道或社区是否有开展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
没有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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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您对当前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宣传和普及工作的总体评价为?
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
比较不满意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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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在的街道或社区有没有关于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
没有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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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您是否有做到以下行为?【多选题】
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没有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支持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
以上行为均未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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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您认为《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是否必要?
有必要
没必要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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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您对汕尾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总体评价为?

《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摆卖、乱张贴、乱涂画、乱吊挂、乱堆放、乱开挖、乱搭建、乱设置广告设施等现象;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污水、污迹、余泥渣土,无鼠、蚊、蝇、蟑螂、蚤类等病媒生物孳生地,无违法饲养禽畜;

(三)按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完好、整洁。

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
比较不满意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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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自《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17年1月1日实施后,您认为以下情形是否有所变化?
显著减少略有减少没有变化略有增加显著增加
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护栏、路牌、电杆、路灯杆、树木、绿篱、外墙等设施上吊挂、设置、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
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护栏、路牌、电杆、路灯杆、树木、绿篱、外墙等设施上吊挂、设置、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
城市道路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周围商场、门店的经营者超出经营场所的门、窗、外墙经营
城市道路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周围商场、门店的经营者超出经营场所的门、窗、外墙经营
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
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
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车辆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沿途泄漏、遗撒或者飞扬
车辆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沿途泄漏、遗撒或者飞扬
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刻画、涂写
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刻画、涂写
随地吐痰、便溺
随地吐痰、便溺
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
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
乱扔动物尸体
乱扔动物尸体
显著减少略有减少没有变化略有增加显著增加
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
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
临时摊档不及时清理其经营产生的废弃物
临时摊档不及时清理其经营产生的废弃物
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随意侵倒工程渣土、建筑垃圾
随意侵倒工程渣土、建筑垃圾
除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外,在中心城区饲养鸡、鸭、鹅、兔、牛、羊、猪等家禽家畜
除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外,在中心城区饲养鸡、鸭、鹅、兔、牛、羊、猪等家禽家畜
市民饲养宠物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如未及时清理宠物在公共场所的排泄物
市民饲养宠物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如未及时清理宠物在公共场所的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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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您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规定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为?
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比较不满意不满意
主要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维护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美观,整修、清洗破损、污损的外立面
主要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维护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美观,整修、清洗破损、污损的外立面
霓虹灯、标语、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等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霓虹灯、标语、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等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出现损坏、移位或者丢失的,权属单位或者养护管理单位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更换或者重新安放
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出现损坏、移位或者丢失的,权属单位或者养护管理单位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更换或者重新安放
驾驶人在道路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按照指定的区域和停放类型有序停车
驾驶人在道路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按照指定的区域和停放类型有序停车
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利用车辆张贴、绘制、设置广告或者宣传品的,保持整洁、完好;出现污损、陈旧的,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利用车辆张贴、绘制、设置广告或者宣传品的,保持整洁、完好;出现污损、陈旧的,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养护单位及时修剪树木、花草,清除垃圾杂物,保持城市道路绿化带、绿地、绿道整洁、美观,
养护单位及时修剪树木、花草,清除垃圾杂物,保持城市道路绿化带、绿地、绿道整洁、美观,
收购废品的经营者保持收购、存储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废品向外散落影响周围环境
收购废品的经营者保持收购、存储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废品向外散落影响周围环境
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产生的餐饮垃圾,交给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产生的餐饮垃圾,交给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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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您所了解到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有遵守以下哪些规定?【多选题】
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
施工现场进出路口实行硬底化,并在进出路口设置车辆冲洗槽、冲洗池等冲洗车辆设施,防止出场车辆带泥上路
在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在场地内堆存的,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建设工程竣工后,及时平整场地,清除、拆除建筑废弃物和临时建筑设施
以上规定均没有遵守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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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您对汕尾市以下地点的清扫保洁质量是否满意?
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比较不满意不满意
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
道路
道路
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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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您认为您所在的社区或者工作的区域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情况如何?
效果显著
效果一般
毫无效果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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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遇到市容和环境卫生问题,您会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吗?
反映过,并得到解决
反映过,没有得到解决
没反映过
不知道反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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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您认为《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所确立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制度是否有用?
有用,对违法行为起到惩处、威慑、预防作用
作用一般
没有作用,不会去举报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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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17年1月1日实施后,您认为汕尾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否有所改善?
明显改善
改善不大
没有改善
状况不如从前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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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您认为目前汕尾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多选题】
临街建筑(临街阳台、窗台、外墙、屋顶等)容貌管理
临街临时搭建、栈道摆摊经营活动的管理
乱贴乱挂广告(牛皮藓小广告)管理
临时停车管理
环境卫生个人行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的管理
餐饮垃圾(餐厨废弃物、油烟污水等)管理
公厕管理
垃圾投放、废品收购场地管理
饲养宠物管理
绿化美化
公共设施维护
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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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现有的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您认为治理不好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多选题】
缺少法律法规的规定
管理/处罚力度不够
相关部门协调不力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市民卫生意识不高
其他(请注明)
21.
您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或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还有何建议?请留下您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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