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关于规范调整本市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5〕43 号)文件精神,填报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信息。并于4月28日(周二)17时前反馈,感谢大家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综合科杨彪 63856706,13391060037
单位医保代码(9位)
B项目名称
C项目价格
评价对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