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购物经营者规范
(二)公示类规范
1.应清晰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经营资质证件,确保齐全、合法有效。
2.应在醒目位置公示韶山旅游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及“先行赔付”制度细则、24小时旅游投诉受理电话、线上投诉平台二维码等信息。
3.所有商品应实行明码标价,文创特产产品应实行“一货一签、明码实价”,价签清晰标注商品名称、材质、规格等信息,不得模糊标价、虚假折价。
4.若有文创体验区,应张贴清晰的体验操作指引、安全须知及文明体验提示,确保游客清晰了解体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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