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推进情况(2024-2026年)2026年7月

       2026年工作任务已更新,安全月和119消防月为2026年工作任务,其他安全工作任务请认真填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联系电话:6088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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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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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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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卫生健康委委属单位
社会办医疗机构(民办或其他)
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执法部门
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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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员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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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
(此项应该于2024年专项行动启动时部署完成,请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整理对应佐证材料,并归档成册;2026年自报“正在推进”的单位,请各单位仔细核对报送内容,确保专项行动有效落实!)
已保留佐证材料正在整理佐证材料正在推进
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2、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3、上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
3、上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
4、制定工作方案
4、制定工作方案
5、制定任务清单
5、制定任务清单
6、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或推进工作
6、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或推进工作
7、开展自查自改自纠
7、开展自查自改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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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本月自查自改自纠情况(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具体情况及检查资料,请各单位留底待查)
排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排查发现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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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2026年持续开展,请各单位保留好佐证材料)
未开展正在推进已完成
建立健全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建立健全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明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明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
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
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学习清单
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学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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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3、进一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请各单位保留好工作开展的佐证材料)
未开展正在推进已完成
落实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工作(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共包含以下内容:1、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3、带头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4、带头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5、带头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落实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工作(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共包含以下内容:1、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3、带头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4、带头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5、带头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
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纠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纠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控”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控”工作机制
推进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推进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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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安全风险防范综合整治行动

7、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已开展
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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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零行动(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未开展正在推进已完成
9、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6年继续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
9、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6年继续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
10、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年医养护理场所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10、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年医养护理场所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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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零行动

1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已建立
未建立
单位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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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工作机制”优化提升行动
14、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未开展正在推进已完成
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稳步运行和完善
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稳步运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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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工作机制”优化提升行动
15、强化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未开展正在推进已完成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监管
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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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安全提升工程治理行动
16.强化本质安全提升。(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经单位领导班子商研,风险可控,不做替换。正在推进已完成不涉及
2026年底推进公共区域易燃消毒剂使用非易燃物品替代的工作
2026年底推进公共区域易燃消毒剂使用非易燃物品替代的工作
2026年继续推进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逐步使用电气或天然气替代。
2026年继续推进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逐步使用电气或天然气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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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安全提升工程治理行动
17.推进设施改造升级。(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已规范化设置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已规范化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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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8.全面提升主要负责人管理能力。(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已完成未完成不涉及
主要负责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主要负责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督促第三方服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亡人事故单位、工伤事故多发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督促第三方服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亡人事故单位、工伤事故多发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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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9.强化重点领域人员安全素质提升。(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已完成未完成不涉及
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消控室值班人员技能是否熟练
消控室值班人员技能是否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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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0.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非消防重点单位,无需设置非消防重点单位,已设置消防重点单位,尚未设置消防重点单位,已设置
2026年底前,继续推进系统单位中消防重点单位全部按规范配置微型消防站。
2026年底前,继续推进系统单位中消防重点单位全部按规范配置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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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4.强化基层能力提升。(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未开展正在推进已完成
明确应急救援力量及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演练。
明确应急救援力量及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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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5.积极推进单位安全文化建设。(请各单位保留佐证材料)
已完成未完成
是否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贯
是否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贯
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是否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是否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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