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要求:
(一)就业的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单位:与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填写集体户口的落户地址。
3.迁往人才市场: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名称与地址。
4.迁往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二)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填写“迁回原籍”或确定可以迁入的其他户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三)留本校继续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也可选择迁出,具体情况如下:
1.如继续在本校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填写“本校升学,保留户口”。
2.如欲把户口迁回原籍或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其中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的本校升学学生,请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按照当年新生落户要求将户口迁至就读学院(系)所在校区。
(四)到其他学校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1.如欲把户口迁往就读学校,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及地址。
2.如欲把户口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3.如欲迁往学校和原籍以外的其他地方,填写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五)请务必正确填写户口迁往地址
1.城市家庭户口:需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
2.农村户口:一般需精确到村的门牌号或组。
3.学校或单位集体户口:需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