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艺术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严格执行申报审核制度。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务管理、试卷保管、监考、考官等工作人员,凡有自己的子女、亲属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均须主动申报并接受学校考试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核。
如有违反者,将被取消考务、考官资格,并视情况轻重依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研究生部
纪检监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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