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综合上级、平级、下级评分确定一般管理人员每季度测评系数标准。
2.测评系数标准:90分-100分,测评系数为1;80分-90分,测评系数为0.9;80分以下,测评系数为0.8。
3.评分80分以下时,要在“扣分原因及改进建议”栏中写明具体事例,无说明的,视为废票。
4.下级评分占30%,取所有参与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包括:
1.(30分)服务态度与沟通方式
2.(30分)业务指导与解决问题能力
3.(25分)响应效率与支撑保障
4.(15分)工作作风与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