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南陵县巡游出租客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缓解经营成本和运价结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南陵县巡游出租车实际经营状况,建议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
(一)拟调整运价如下:
1.起租里程和起租基价:起租里程2.5公里不变,起租基价白天由6元/2.5公里调整为7元/2.5公里;夜间由7元/2.5公里调整为8元/2.5公里;
2.起租里程后车公里单价:起租里程后(2.5公里)车公里单价白天1.8元/公里,夜间2.16元/公里;
3.空驶费:空驶费为租用出租车5公里以上,5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单价白天由1.8元/公里调整为2.5元/公里,夜间由2.16元/公里调整为2.96元/公里;
4.等候费: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5分钟之后等候费白天收取0.25元/分钟,夜间收取0.35元/分钟;
5.白天时段为当日5时(含)至当日22时(含),夜间时段为当日22时 (含) 至次日5时 (含);
6.包车费:包车价格由出租车驾驶员与乘客双方协商确定;
计价器显示金额精确到角。
(二)改革定价机制
取消巡游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现行1 元燃料附加费不再收取),建立巡游出租车动态调整机制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巡游出租车基准运价(包括基准起步价、基准车公里租价等,下同)和允许浮动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节假日、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车实际执行运价。
1.起步基准价: 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起步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2.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起步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且每次浮动不超过1元。
3.浮动时限: 本次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得超过1次。运价下浮无时间限制。
4.重大节假日临时加价: 春节期间每单加价不超过适时基准起步价的50%。
5.操作方式: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年度对巡游出租车运价成本变化率进行评估。当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运价调整方案,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未达到条件时,当年不做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