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度内部控制风险评估问卷(审计处)

尊敬的老师: 您好!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内控管理手册》及《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办法》(成理校发〔2026〕3号)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的要求,学校正在开展2026年度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本问卷由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相关内部控制风险点进行自评,评估结果将汇入学校内部控制风险数据库,作为制定整改措施和下一年度内控工作计划的依据。 本问卷仅用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不作为考核或问责依据;填写内容仅做汇总统计分析,不针对个人。问卷全部题目均为必答,预计填写时间15-20分钟,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填答须知:每道自评表的【一行】是一项风险点,风险描述只出现这一次。请在该行中——「可能性 L」5 个选项里选 1 个,再在「影响程度 I」5 个选项里选 1 个。风险等级 R = L × I。全部行必须逐行填完才能提交。 一、可能性(L)评分标准(指该风险在今后发生的概率,对应表内 L 开头的 5 列) L 5分 极高:今后1年内至少发生1次(发生概率90%以上) L 4分 高:今后1年内可能发生1次(发生概率70%〜90%) L 3分 中:今后2〜5年内可能发生1次(发生概率30%〜70%) L 2分 低:今后5〜10年内可能发生1次(发生概率10%〜30%) L 1分 极低:今后10年内发生的可能性少于1次(发生概率10%以下) 二、影响程度(I)评分标准(指该风险一旦发生所造成的影响,对应表内 I 开头的 5 列) I 5分 极高:造成极大经济损失(≥10万元)或有重大影响 I 4分 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万元-10万元)或有严重影响 I 3分 中:造成一定经济损失(5000元-2万元)或有中度影响 I 2分 低:造成较低经济损失(2000元-5000元)或有轻度影响 I 1分 极低:造成轻微损失或影响(≤2000元),可自行纠正 三、评分对照速记:5分=极高,4分=高,3分=中,2分=低,1分=极低。L 选可能性、I 选影响程度,两档相乘即为风险等级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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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所在的单位/部门
成都理工大学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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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填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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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您担任的职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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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您在本岗位的工作年限
1年以下
1-3年
4-6年
7-10年
10年以上
第一部分 内控共性风险(DW类,共40项)。下表每行是一项风险,风险描述只出现一次:请在「L」5 列中选可能性、「I」5 列中选影响程度,评分标准见卷首,R = L × I,每行必填。
一、规划编制与执行(DW-01系列) 共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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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规划编制与执行(DW-01系列) 内控风险自评
L 5分 极高L 4分 高L 3分 中L 2分 低L 1分 极低I 5分 极高I 4分 高I 3分 中I 2分 低I 1分 极低
DW-01-001(主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校发展规划(含“十五五”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不充分,规划编制与审核审批岗位未分离,导致规划脱离实际、战略方向偏离国家与区域重大政策要求(含宜宾校区)。
DW-01-001(主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校发展规划(含“十五五”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不充分,规划编制与审核审批岗位未分离,导致规划脱离实际、战略方向偏离国家与区域重大政策要求(含宜宾校区)。
DW-01-002(主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十五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与学院(部)规划编制进度和口径不同步,专项规划与学院规划备案管理不到位,未形成上下贯通、功能清晰、相互支撑的规划体系,导致总体目标任务层层衰减(含宜宾校区)。
DW-01-002(主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十五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与学院(部)规划编制进度和口径不同步,专项规划与学院规划备案管理不到位,未形成上下贯通、功能清晰、相互支撑的规划体系,导致总体目标任务层层衰减(含宜宾校区)。
DW-01-003(主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未将发展规划目标有效分解为年度目标任务,年度目标任务书与规划核心指标脱节,存在随意删减指标、降低目标值的情况,导致规划目标落空(含宜宾校区)。
DW-01-003(主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未将发展规划目标有效分解为年度目标任务,年度目标任务书与规划核心指标脱节,存在随意删减指标、降低目标值的情况,导致规划目标落空(含宜宾校区)。
DW-01-004(主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发展规划及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缺乏常态化动态监测和刚性考核,检查流于形式,对执行不力的单位未问责,导致个别目标任务长期未完成(含宜宾校区)。
DW-01-004(主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发展规划及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缺乏常态化动态监测和刚性考核,检查流于形式,对执行不力的单位未问责,导致个别目标任务长期未完成(含宜宾校区)。
DW-01-005(主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发展规划核心指标在执行中调整未经充分征求意见和集体决策,或仅由分管校领导审核后即执行,未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导致规划的严肃性受损。
DW-01-005(主责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发展规划核心指标在执行中调整未经充分征求意见和集体决策,或仅由分管校领导审核后即执行,未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导致规划的严肃性受损。
二、内部控制组织与制度(DW-02系列) 共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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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内部控制组织与制度(DW-02系列) 内控风险自评
L 5分 极高L 4分 高L 3分 中L 2分 低L 1分 极低I 5分 极高I 4分 高I 3分 中I 2分 低I 1分 极低
DW-02-001(主责部门:审计处)《内控管理手册》设定的内部控制委员会与《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办法》(成理校发〔2026〕3号)设立的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存,两个机构的职责边界、议事频次和成员构成未在制度中厘清,导致内控重大事项决策主体不确定。
DW-02-001(主责部门:审计处)《内控管理手册》设定的内部控制委员会与《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办法》(成理校发〔2026〕3号)设立的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存,两个机构的职责边界、议事频次和成员构成未在制度中厘清,导致内控重大事项决策主体不确定。
DW-02-002(主责部门:财务处)内控建设牵头部门(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及其成员单位组成,与2026年内控评价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一致,且手册中“国有资产管理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等部门名称已与现行机构名称(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不符,职责落实出现空档。
DW-02-002(主责部门:财务处)内控建设牵头部门(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及其成员单位组成,与2026年内控评价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一致,且手册中“国有资产管理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等部门名称已与现行机构名称(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不符,职责落实出现空档。
DW-02-003(主责部门:审计处)学校虽在《内控管理手册》中设立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审计处牵头),但2026年新办法未再明确风险评估机构,年度(至少一次)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的牵头部门、工作程序和成果运用不清晰,存在风险评估不开展或走过场的风险。
DW-02-003(主责部门:审计处)学校虽在《内控管理手册》中设立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审计处牵头),但2026年新办法未再明确风险评估机构,年度(至少一次)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的牵头部门、工作程序和成果运用不清晰,存在风险评估不开展或走过场的风险。
DW-02-004(主责部门:审计处)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机构(手册设“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工作小组”)与2026年3号文规定的评价与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审计处)未衔接;各单位(部门)内控日常监督人员未与具体业务执行人员适当分离,监督独立性不足。
DW-02-004(主责部门:审计处)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机构(手册设“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工作小组”)与2026年3号文规定的评价与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审计处)未衔接;各单位(部门)内控日常监督人员未与具体业务执行人员适当分离,监督独立性不足。
DW-02-005(主责部门:财务处(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学校经济活动的归口管理职责未全面落实到各部门正式职责文件,个别归口单位未履行归口管理职责,未制定归口业务管理制度和绩效指标体系,形成“多头管理、无人负责”。
DW-02-005(主责部门:财务处(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学校经济活动的归口管理职责未全面落实到各部门正式职责文件,个别归口单位未履行归口管理职责,未制定归口业务管理制度和绩效指标体系,形成“多头管理、无人负责”。
DW-02-006(主责部门:财务处(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理工大学内控管理手册》大量引用已废止制度作为编制依据(如《预算管理办法》(成理校发〔2020〕20号)已被成理校发〔2025〕22号废止,《党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成理党发〔2020〕10号)已被成理党发〔2024〕85号废止),手册内容与实际制度脱节,失去指导效力。
DW-02-006(主责部门:财务处(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理工大学内控管理手册》大量引用已废止制度作为编制依据(如《预算管理办法》(成理校发〔2020〕20号)已被成理校发〔2025〕22号废止,《党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成理党发〔2020〕10号)已被成理党发〔2024〕85号废止),手册内容与实际制度脱节,失去指导效力。
DW-02-007(主责部门:财务处)各二级单位(学院、部门、宜宾校区)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内控监督第一责任人,但学校未建立二级单位内控建设的部署、自查、报告与考核机制,二级单位内控建设停留在“有制度不执行”状态。
DW-02-007(主责部门:财务处)各二级单位(学院、部门、宜宾校区)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内控监督第一责任人,但学校未建立二级单位内控建设的部署、自查、报告与考核机制,二级单位内控建设停留在“有制度不执行”状态。
三、"三重一大"决策管理(DW-03系列) 共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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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三、"三重一大"决策管理(DW-03系列) 内控风险自评
L 5分 极高L 4分 高L 3分 中L 2分 低L 1分 极低I 5分 极高I 4分 高I 3分 中I 2分 低I 1分 极低
DW-03-001(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未按学校“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制定本部门具体决策制度,或制度仅原则性表述而未明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监督检查,导致二级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无据可依。
DW-03-001(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未按学校“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制定本部门具体决策制度,或制度仅原则性表述而未明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监督检查,导致二级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无据可依。
DW-03-002(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议题上会前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项未经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事项未广泛征求意见,导致决策依据不充分、决策失误。
DW-03-002(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议题上会前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项未经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事项未广泛征求意见,导致决策依据不充分、决策失误。
DW-03-003(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集体会议存在临时动议、未逐项表决、未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会议记录与纪要未完整记载发表意见和表决结果并存档备查等问题,决策过程不可追溯。
DW-03-003(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集体会议存在临时动议、未逐项表决、未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会议记录与纪要未完整记载发表意见和表决结果并存档备查等问题,决策过程不可追溯。
DW-03-004(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传达、督办、评估、反馈、考核闭环未有效运行,重大决议事项执行情况未书面报送,对执行不力的未依规问责,导致决策落地打折扣。
DW-03-004(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传达、督办、评估、反馈、考核闭环未有效运行,重大决议事项执行情况未书面报送,对执行不力的未依规问责,导致决策落地打折扣。
DW-03-005(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存在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或紧急情况下个人临机处置后未及时向集体会议报告确认的情形,“三重一大”制度被架空。
DW-03-005(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存在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或紧急情况下个人临机处置后未及时向集体会议报告确认的情形,“三重一大”制度被架空。
DW-03-006(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事项时未严格执行回避;涉密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存在泄露风险。
DW-03-006(主责部门:党政办公室)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事项时未严格执行回避;涉密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存在泄露风险。
DW-03-007(主责部门:纪委办公室)“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除涉密事项外未按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查询,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未有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校内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责任追究机制未实质启动。
DW-03-007(主责部门:纪委办公室)“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除涉密事项外未按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查询,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未有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校内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责任追究机制未实质启动。
四、关键岗位与人员管理(DW-04系列) 共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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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四、关键岗位与人员管理(DW-04系列) 内控风险自评
L 5分 极高L 4分 高L 3分 中L 2分 低L 1分 极低I 5分 极高I 4分 高I 3分 中I 2分 低I 1分 极低
DW-04-001(主责部门:财务处)内部控制关键岗位(预算编制、决算编制、绩效评价、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账户管理、印章管理、采购及验收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会计管理等)未以正式文件发布目录,岗位职责和分工未书面固化,出现职责交叉或空缺(含宜宾校区)。
DW-04-001(主责部门:财务处)内部控制关键岗位(预算编制、决算编制、绩效评价、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账户管理、印章管理、采购及验收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会计管理等)未以正式文件发布目录,岗位职责和分工未书面固化,出现职责交叉或空缺(含宜宾校区)。
DW-04-002(主责部门:财务处)部分单位因人员编制不足,存在采购与验收、资产保管与会计核算、合同拟定与审批、业务执行与信息记录等不相容岗位由同一人兼任的情况,未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含宜宾校区)。
DW-04-002(主责部门:财务处)部分单位因人员编制不足,存在采购与验收、资产保管与会计核算、合同拟定与审批、业务执行与信息记录等不相容岗位由同一人兼任的情况,未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含宜宾校区)。
DW-04-003(主责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校仅对中层领导人员规定轮岗交流(任职满8年应轮岗;从事干部人事、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后勤、招生就业、物资设备采购等岗位任职满4年一般应轮岗),未建立覆盖非领导职务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交流。
DW-04-003(主责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校仅对中层领导人员规定轮岗交流(任职满8年应轮岗;从事干部人事、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后勤、招生就业、物资设备采购等岗位任职满4年一般应轮岗),未建立覆盖非领导职务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交流。
DW-04-004(主责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会计、采购、资产、信息系统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或未具备相应资格能力,存在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对新制度掌握不及时的情形,影响控制执行质量(含宜宾校区)。
DW-04-004(主责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会计、采购、资产、信息系统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或未具备相应资格能力,存在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对新制度掌握不及时的情形,影响控制执行质量(含宜宾校区)。
DW-04-005(主责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未建立与岗位责任制相衔接的关键岗位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结果未与表彰奖励、职务晋升挂钩,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积极性不足、责任约束弱化。
DW-04-005(主责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未建立与岗位责任制相衔接的关键岗位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结果未与表彰奖励、职务晋升挂钩,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积极性不足、责任约束弱化。
DW-04-006(主责部门:党委组织部)中层领导人员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操作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办法尚在制定中,动议、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存在标准不统一、材料不完整、档案审核不严的风险。
DW-04-006(主责部门:党委组织部)中层领导人员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操作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办法尚在制定中,动议、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存在标准不统一、材料不完整、档案审核不严的风险。
DW-04-007(主责部门:财务处)关键岗位人员内控与财经法规培训、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开展不系统,部分人员对制度和流程理解不到位,执行偏差和廉洁风险上升(含宜宾校区)。
DW-04-007(主责部门:财务处)关键岗位人员内控与财经法规培训、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开展不系统,部分人员对制度和流程理解不到位,执行偏差和廉洁风险上升(含宜宾校区)。
五、会计核算与财务信息(DW-05系列) 共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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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五、会计核算与财务信息(DW-05系列) 内控风险自评
L 5分 极高L 4分 高L 3分 中L 2分 低L 1分 极低I 5分 极高I 4分 高I 3分 中I 2分 低I 1分 极低
DW-05-001(主责部门:财务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和授权未随机构与制度变化同步更新,会计岗位不相容分离(制单与审核、出纳与会计、记账与稽核)落实不到位,存在资金安全风险(含宜宾校区)。
DW-05-001(主责部门:财务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和授权未随机构与制度变化同步更新,会计岗位不相容分离(制单与审核、出纳与会计、记账与稽核)落实不到位,存在资金安全风险(含宜宾校区)。
DW-05-002(主责部门:财务处)财务会计报告、决算编报存在信息不完整、往来款项和借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核销、账账账实不符的情形,影响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含宜宾校区)。
DW-05-002(主责部门:财务处)财务会计报告、决算编报存在信息不完整、往来款项和借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核销、账账账实不符的情形,影响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含宜宾校区)。
DW-05-003(主责部门:财务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会计档案的处理不规范,原始凭证(发票要素、出入库单据、合同、验收资料等)审核不严,存在附件不全、要素不齐即入账的情形。
DW-05-003(主责部门:财务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会计档案的处理不规范,原始凭证(发票要素、出入库单据、合同、验收资料等)审核不严,存在附件不全、要素不齐即入账的情形。
DW-05-004(主责部门:财务处)会计人员配备不足、结构老化,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足,对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科研经费管理等新规定掌握不及时,导致核算差错和政策执行偏差(含宜宾校区)。
DW-05-004(主责部门:财务处)会计人员配备不足、结构老化,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足,对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科研经费管理等新规定掌握不及时,导致核算差错和政策执行偏差(含宜宾校区)。
DW-05-005(主责部门:网络与信息化处)财务、资产、采购、合同、科研等经济活动信息系统分头建设、标准不一、数据未打通,形成信息孤岛,内控关键控制点未嵌入系统,业务与财务数据无法自动核对(含宜宾校区)。
DW-05-005(主责部门:网络与信息化处)财务、资产、采购、合同、科研等经济活动信息系统分头建设、标准不一、数据未打通,形成信息孤岛,内控关键控制点未嵌入系统,业务与财务数据无法自动核对(含宜宾校区)。
DW-05-006(主责部门:网络与信息化处)信息系统用户账号权限的申请、变更、注销管理不规范,数据共享与授权使用审批执行不严,操作日志留痕和数据备份不足,存在越权操作、数据篡改和敏感信息泄露风险(含宜宾校区一卡通、砚湖易办等系统)。
DW-05-006(主责部门:网络与信息化处)信息系统用户账号权限的申请、变更、注销管理不规范,数据共享与授权使用审批执行不严,操作日志留痕和数据备份不足,存在越权操作、数据篡改和敏感信息泄露风险(含宜宾校区一卡通、砚湖易办等系统)。
六、宜宾校区管理(DW-06系列) 共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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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六、宜宾校区管理(DW-06系列) 内控风险自评
L 5分 极高L 4分 高L 3分 中L 2分 低L 1分 极低I 5分 极高I 4分 高I 3分 中I 2分 低I 1分 极低
DW-06-001(主责部门:宜宾校区)宜宾校区党委会、管委会议事规则尚未完成制定(修订),校区财务制度仍以“党政联席会议”为财务事项决策机构,与2025年40号文确立的校区党委领导下的管委会运行体制不一致,校区重大事项决策主体和程序不明。
DW-06-001(主责部门:宜宾校区)宜宾校区党委会、管委会议事规则尚未完成制定(修订),校区财务制度仍以“党政联席会议”为财务事项决策机构,与2025年40号文确立的校区党委领导下的管委会运行体制不一致,校区重大事项决策主体和程序不明。
DW-06-002(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在采购(30万元为界)、维修项目(30万元为界)、资产管理、经费支出审核等方面的授权边界执行不严格,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集中采购和审批、越权决策的风险。
DW-06-002(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在采购(30万元为界)、维修项目(30万元为界)、资产管理、经费支出审核等方面的授权边界执行不严格,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集中采购和审批、越权决策的风险。
DW-06-003(主责部门:财务处)《宜宾校区财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引用的上位制度已被废止、大额资金支付审批额度与现行办法不一致,校区财务报销和资金支付依据失效,存在审批越权和资金安全风险。
DW-06-003(主责部门:财务处)《宜宾校区财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引用的上位制度已被废止、大额资金支付审批额度与现行办法不一致,校区财务报销和资金支付依据失效,存在审批越权和资金安全风险。
DW-06-004(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年度收支预算编制申报、学校审批下拨、创收收入分配和年度结余经费管理缺少细化规则,存在预算编制与执行差异大、创收收入未全额入账、结余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风险。
DW-06-004(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年度收支预算编制申报、学校审批下拨、创收收入分配和年度结余经费管理缺少细化规则,存在预算编制与执行差异大、创收收入未全额入账、结余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风险。
DW-06-005(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自有资产与宜宾市投建资产权属和边界不清,市投建资产未在学校各类报表中如实全面反映,存在账实不符、资产流失和重复配置风险。
DW-06-005(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自有资产与宜宾市投建资产权属和边界不清,市投建资产未在学校各类报表中如实全面反映,存在账实不符、资产流失和重复配置风险。
DW-06-006(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管理队伍以劳动合同聘用制为主,合同聘用制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由校长授权校区选聘,薪酬分配方案和职级管理办法由校区制定后报批,选聘程序、薪酬绩效和晋升缺少统一标准,存在用工不规范和廉洁风险。
DW-06-006(主责部门:宜宾校区)校区管理队伍以劳动合同聘用制为主,合同聘用制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由校长授权校区选聘,薪酬分配方案和职级管理办法由校区制定后报批,选聘程序、薪酬绩效和晋升缺少统一标准,存在用工不规范和廉洁风险。
DW-06-007(主责部门:财务处)校区一般财务人员由校区协商财务处后选聘、日常由校区管理,财务人员独立性不足,资金结算岗位不相容分离、无现金U盾及密码分离保管等要求落实依赖自觉,存在资金风险和监督弱化。
DW-06-007(主责部门:财务处)校区一般财务人员由校区协商财务处后选聘、日常由校区管理,财务人员独立性不足,资金结算岗位不相容分离、无现金U盾及密码分离保管等要求落实依赖自觉,存在资金风险和监督弱化。
DW-06-008(主责部门:财务处)校区差旅等配套规定所依据的上位制度已被废止(《宜宾校区差旅相关事项规定》全文依据《成都理工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成理校发〔2024〕35号)执行,该办法已被成理校发〔2025〕33号废止),校区执行的报销标准与现行制度不一致。
DW-06-008(主责部门:财务处)校区差旅等配套规定所依据的上位制度已被废止(《宜宾校区差旅相关事项规定》全文依据《成都理工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成理校发〔2024〕35号)执行,该办法已被成理校发〔2025〕33号废止),校区执行的报销标准与现行制度不一致。
第二部分 本部门主责风险(共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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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审计处 主责风险自评
L 5分 极高L 4分 高L 3分 中L 2分 低L 1分 极低I 5分 极高I 4分 高I 3分 中I 2分 低I 1分 极低
YW-06-011(主责部门:审计处)立项项目竣工结算未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送审、未在当年11月30日前提交完整送审资料;送审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未经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即报审;零星维修和应急维修项目采取备案制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自行审核办理竣工结算,审计处抽查覆盖面不足;未经审计处委托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结算审计。
YW-06-011(主责部门:审计处)立项项目竣工结算未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送审、未在当年11月30日前提交完整送审资料;送审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未经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即报审;零星维修和应急维修项目采取备案制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自行审核办理竣工结算,审计处抽查覆盖面不足;未经审计处委托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结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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