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或您家中的未成年人,目前平均每日使用互联网(含手机、平板、电脑等)的时长大约是:
目前的“一刀切”式防沉迷(如统一宵禁、统一时长)效果有限,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阶段和行为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的精准干预。
为了防止分级干预机制被滥用,法律应当赋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申诉与救济权”,防止平台过度收集隐私或错误封禁。
对于实施网络欺凌、非理性打赏等行为的未成年人,应优先适用“教育矫治”而非单纯的“惩罚封号”,以修复其社会功能。
对于未能有效落实“分级干预”和“未成年人模式”的网络平台,您认为应采取何种惩戒措施?
你认为哪些类型的未成年人应当重点开展干预?
如果出现网络风险,你更愿意接受哪些干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