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六个维度。
2.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自评、高级管理人员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评价等环节,同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外部评价环节。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得分=高级管理人员自评得分×10%+高级管理人员互评得分×20%+董事会评价得分×35%+监事评价得分×35%。
3.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满分为100分,额外加分项共10分。
请监事对基础分的每个评价指标进行评分,总分由工作人员进行汇总统计。额外加分项由审计监察部收集核实的履职材料,经全体监事审核后计入监事评价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