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石油化工厂机关部门、后勤机构服务与协作综合评价
问卷说明

依据《延安石油化工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机关部门、后勤机构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开展机关部门、后勤机构服务与协作综合评价。

每季度对全厂13个机关部门、后勤机构,从工作安排、业务指导、任务落实、请示事项办理、服务态度与质量5个方面进行服务与协作情况评价,每项20分,总分100分。

进行评价打分的是各车间主任、书记、副主任及管理人员(分配名额见附件)。

综合评价采用扫码测评方式进行。请大家扫描提供的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高度负责、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部门、后勤机构工作情况,原则上不应出现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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