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时间:2026年11月
考核区间为2025年11月~2026年10月
考核评价原则
公平公正:评价标准统一,过程透明,结果客观。
动态管理: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管理,优胜劣汰。
全面覆盖:涵盖质量、交付、服务、成本等核心维度。
持续改进:通过评价反馈推动供应商能力提升。
说明:考核区间内采购订单未税总金额>5W/年度的供应商的考核、评价管理工作。考核时已经终止合作关系的除外。
涉及评选的供应商采购范围:采购活动及相关物品/服务: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电子通讯设备;印刷品、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备品备件;预备品、生产用附带设备;设备改造、工事项目及设施维修维护服务;各类咨询服务等。
不适用范围:生产用原材料及零部件;经由TTCC(特定采购渠道)调达采购的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