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就业工作监督举报平台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发布就业工作要求。

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不准虚报、瞒报或篡改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编造虚假就业信息;
不准强令或授意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机构(人员)虚报、瞒报或篡改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编造虚假毕业生就业信息;
不准对拒绝、抵制虚报、瞒报或篡改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毕业生就业虚假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不准对揭发、检举毕业生就业统计违规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参与者应严格遵守,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通过此渠道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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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违规情况,请通过此渠道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及时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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