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娱乐经营者规范
(一)场景类规范
1.可设置“韶山红·心相伴”品牌标识,合规悬挂如正规毛泽东同志肖像、韶山红色全域导览图、景点打卡指引图等,严禁在主席肖像周边张贴任何商业广告。
2.休息区可设置韶山专属红色文化角,摆放韶山红色书籍,投屏设备可循环播放合规的韶山本土红色文化视频内容。
3.非遗表演区可设置非遗文化介绍牌,介绍韶山非遗技艺、传承脉络、民俗价值及与韶山地域文化等。
4.观演区域内应悬挂主题标语、文明观演提示,内容与红色文化、文明礼仪、安全观演相结合。
5.应规范设置并清晰标注无障碍通道、母婴室、志愿服务站等便民服务设施,应提供轮椅、婴儿车、雨伞、热水等便民服务,满足特殊群体及游客日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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