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与“特定机构”合作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相关情况调研

参与调研学校:区内公办、民办性质的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
“特定机构”指的是培训机构教育公司等社会企业。
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调研表,10月24日下班前填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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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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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机构的名称及企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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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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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
提供教学资源
参与指导教学
参与学校管理
全面进行托管
其他(须说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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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时限(例:2020.8-2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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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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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总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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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过可行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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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效果(简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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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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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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