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标准:1.该科室的履职情况(20分)2.工作态度和作风(20分)3.深入一线工作情况(20分)4.对反映的问题处理的情况(20分)5.对您科室工作的推动作用(20分)
说明:临床、医技、行政科室都参与满意度打分,每个科室只进行一次评分。(此项占总分的20%)
评价对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