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审计方面:
内部审计工作是否由董事长具体分管(如不符合要求,扣1分);
董事会是否决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决定内部审计负责人任免(如不符合要求,扣1分);
董事会是否每年召开会议3次及以上,审议内审基本制度、内审计划、内审总结、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如不符合要求,扣2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否加强内审工作管理和指导,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董事会,且每年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3次及以上(如不符合要求,扣2分);
董事会是否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如不符合要求,扣1分);
是否组织开展各级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的全面自评价工作(如不符合要求,扣1分);
自评价报告、缺陷清单等是否符合股份公司、局制度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扣1分);
自评报告是否经本单位董事会审批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局(如不符合要求,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