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表决事项4:
台江支行不良贷款客户高向军申请分期还款及账户解除冻结,具体方案如下:
客户高向军,总欠款:558257.27元,其中:本金499979.34元,截止目前58277.93元(正常利息:39447.99元,复息2837.9元,罚息15992.04元)。
(1)法院冻结账户资金196856.63万元(含配偶账户)及自行再次归还10000元扣除法院诉讼费4533元,执行费7700元),首期向我行归还194623.63万元(本金184298.63及我行代垫律师费10325元)
(2)本金:315680.71元,系统利息3944.99元,27961.26元(分36期产生的利息,按年利率3.0%,本金本金:315680.71元计算,每月利息约776.70元*36期利息约27961.26元)共计383089.96元,分期36期,每期归还10000元,到期后一次性结清剩余33089.96元。
(3)客户首期归还194623.63元及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后予以申请对客户本人及配偶名下账户进行解冻
(4)分期金额383089.96元还清后予以减免剩余的利息、罚息、复利。实际减免金额以本金及利息结清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