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说明:
1.评价主体:本表由分行各单位填写。
2.评价对象:针对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对总行对应上级部门进行评价。
3.评价依据:立足条线工作实际,着重聚焦《辽沈银行时效办结制管理办法》中总行部门承诺事项及《辽沈银行首问负责制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客观评估。
4.结果运用:本问卷匿名填写,评价结果将作为总行持续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工作流程的重要依据,请如实反馈。
请结合您的工作实际,描述与总行被评价部门的对接频率:
您是否了解《辽沈银行首问负责制管理办法》与《辽沈银行时效办结制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您认为总行在相关方面亟需改进的地方是?
评价对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