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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承诺书
学生宿舍是寄宿生休息、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规范学校寄宿生管理,更是为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生寄宿生活环境,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优良的个人素养和品质,增强自理和自律能力,本人愿承诺做到以下各项:
1.自觉遵守《柳州市钢一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安排,服从领导、老师、管理员的管理教育,做到令行禁止。
2.按指定的宿舍及床号入住,不经管理员允许不进入别人的宿舍,绝不进入异性宿舍,不擅自带非本宿舍人员进入宿舍,绝不带外人进入宿舍。
3.严格遵守宿舍作息制度,自觉做到按时起床、上课、午休、晚眠;有事须请假时自觉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旷宿,不在外过夜;住宿期间自觉遵守寄宿纪律和安全要求,不喧哗、不吵闹、不在宿舍楼内打球、不吸烟、不喝酒;任何时候不擅自拿别人财物、不偷盗、不赌博、不打架,不攀爬门窗、阳台、围栏及学校围墙。
4.自觉搞好个人内务卫生,做好值日及大扫除工作,保持宿舍内务卫生干净整洁;讲究公共卫生,不乱贴、乱画、乱丢杂物,绝不往宿舍窗外、楼外扔东西。
5.自觉爱惜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不故意破坏公物及设施设备,不擅自使用不允许学生擅自使用的公物及设施设备(包括电源插座、消防器材等);不私拉、私接电线,不在学校使用电热棒、电吹风、电饮壶等电器;不把衣物等挂到电扇、电线等危险处。
6.不带火源进宿舍,不携带或在宿舍存放管制刀具及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品;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在宿舍存放贵重物品。
7.按时缴纳住宿费,中途退宿及时按程序办完退宿手续;成为走读生后不擅自进入宿舍;若因违纪而被停宿,则在停宿期间不擅自进入宿舍。
8.学校放假(包括节假日、周末、寒暑假)做到按时回家,不在校内、家外逗留或过夜,有特殊情况需留宿,自觉做到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留宿申请手续,并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一旦违反上述承诺条款,本人愿意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