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理解尊重、平等对待每一位办理事务、对接工作的基层学校干部、教师。办事不推诿,工作讲效能,不为难基层学校干部教师,能够为基层学校干部教师排忧解难。 13.关心爱护基层学校干部教师,注重干部、教师的个性发展,正视干部间或教师间的差异,因材施教,不歧视个别干部或教师。 14.精研教育改革要求、学科特点、基层干部、教师的成长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培养计划,做区域干部教师培养、区域学科教学、区域教育科研、区域课程建设的领跑者和引路人。不断树立区域教育自信。 15.帮助、指导基层学校、干部、教师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并进行有效推广。 16.依据相关要求文件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基层学校、教师的工作进行有效评价,并提出科学、有效的改进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