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承诺书
我是参加泾源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考考生,我已认真阅读《泾源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公告》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本次考试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规定,在此,我郑重承诺:
1、我将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出现考试违规情形愿意接受招考单位作出的处理,今后不得参加泾源县组织的任何考试。
2、我保证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报名资格无效、成绩作废等一切后果。
3、进入考点时只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个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裸露橡皮、透明文具袋进入考场。
4、不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饮料)、有字迹的纸张、书籍等,以及其他能被金属类探测仪检测出的金属制品进入考场。如违反规定将不得携带物品带进考场的,可判定我考试违纪,我愿承担报名资格无效、考试成绩作废等一切后果。
5、我将按照准考证安排,准时到规定考点,到考场规定座位就座参加考试,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我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6、我将认真审题、答题,若答题卡准考证号填涂错误,可视为我成绩为“0”,若没有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填涂或答题卡填涂不标准,造成失分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我自行承担。
7、在答题期间不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交头接耳、打夹带、旁窥、抄袭;不交换试卷、答题卡、传递物品、有意让他人抄袭、传抄答案、不将考试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终考广播响起后不继续作答、通知离场后在考场内逗留、进入考务办公室考试结束后与监考教师伴行私语,有以上行为的可视为我考试作弊,我愿承担报名资格无效、考试成绩作废等一切后果。
8、除遇到试卷印刷错误,字迹不清需要向监考教师询问的情况之外,笔试期间全程不讲与考试无关的话。如违反可判定我考试违纪,我愿承担报名资格无效、考试成绩作废等一切后果。
9、进入考场后听从工作人员、监考人员的一切安排与管理,不扰乱考场工作秩序,违反的自愿承担报名资格无效、考试成绩作废等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