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资格证考试模拟真题第十六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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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某煤矿在非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11.05万元。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事故区域煤层瓦斯含量高,没有进行瓦斯抽采;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以掘代采”的采煤方法;通风能力不足,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瓦斯积聚。违章放炮产生的火源,引起瓦斯爆炸。问:该矿违法储存使用爆炸材料、非法越界开采,都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打非治违”的就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治理违规、违章作业。()
16.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必须首先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人员救援,抢救人员生命。
16.3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某倾角31°~35°、厚度11m的煤层,经行业专家论证,可选用最大采高3.5m的支架进行放顶煤开采。
16.4《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交给工会,接受工会监督。
16.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
16.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16.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危险区必须开采保护层。
16.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如不能恢复通风,应利用压风管、水管或者打钻向被困人提供空气、食物和饮料等。
16.9《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未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属于“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
16.10某煤矿发生一起较大水害事故,突水(泥)量57350m3,造成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矿区岩溶发育,有暗河连通并与地表存在水力联系。+30m探煤下山掘进工作面在接近岩溶时水压1.47MPa,在岩溶水压和围岩应力共同作用下,渗流突变致围岩失稳造成突水。该矿在探水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灰岩溶洞区作业。发现突水预兆后,现场作业人员没有及时撤至安全区域;副矿长余庆云在接到井下险情报告后没有指挥撤人,仍冒险下井察看,贻误逃生时机,突水后导致9人被困致死。问:该矿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应当进行探放水。该矿区岩溶发育,探放岩溶水时,探水钻孔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上方布置。()
16.1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井期间,突出矿井在揭露突出煤层前,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
16.1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遇到强降水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时未实施停产撤人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16.13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16.14某年6月11日,16时左右开完班前会,曾某带领当班工人陆续到达1601回风顺槽2#联络巷,开始出渣、架棚作业。23时45分左右,矿调度员刘某在撤出除事故区域的其他作业地点人员后,交班给11日0点班调度员张某时说:“井下除1601回风顺槽2#联络巷作业人员外,其余人员已全部撤出,等中班安检员施某汇报后就可以放炮”;24时整施某向11日0点班矿调度员张某汇报“2#联络巷工作面人员已撤完,岗站好,电源已停,准备放炮”,张某同意放炮。11日0时5分,1601回风顺槽2#联络巷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该工作面的T1瓦斯浓度达到10%,T2瓦斯浓度为4.13%。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34万元。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该矿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1601回风巷2号联络巷揭穿的M6煤层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石门揭煤时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间接原因:(1)未对揭煤区域瓦斯地质条件进行认真分析,抽采钻孔垮孔严重,影响甚至没有抽放效果;该掘进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采用一年前的检验结果;钻孔排放瓦斯无设计、无施工管理记录、无验收;6月6日测定K1值达0.79,矿上施工了排放钻孔,但6月7日中班瓦斯排放完毕后仅测定了瓦斯涌出初速度,未测定K1值,便做出消除突出危险的结论,实际未消突。(2)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存在严重问题。放炮措施不落实,事故当班放炮造成突出时本班作业人员和1601回风巷瓦斯检查员未撤出;1601回风巷2号联络巷反向风门涉及不合理,位置不合理,墙体厚度和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竣工未验收;公司安全监察部发现自查38条隐患有4条未整改完成,该矿安监部擅自给出“复查合格,同意复工”结论,准予恢复建设;监测监控系统5月1日~19日无监控数据事故发生后总回瓦斯传感器浓度为0.61%;人员定位系统数据不能上传,有漏卡等现象;该矿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无安全资格证,也未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问: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16.15《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未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16.1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
16.17 某煤矿各煤层顶、底板岩石力学强度较低,属遇水易软化岩石。该矿综掘队在A掘进工作面施工,采用综掘工艺,锚网索、钢带联合支护,设计巷道断面为矩形,宽5500mm,高3500mm。该综掘队安全管理混乱,B掘进工作面过断层期间,顶板较破碎,但连续3个班未按《A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共欠14根顶锚索,32根帮锚杆),在没有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情况下,当班班长仍违章组织掘进,空顶作业,掘进过程中,A掘进工作面突然大面积顶板冒落,从迎头向外垮落范围长12.8m,面积约77㎡,冒落高约3.6m,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问:掘进施工过程中,严禁空顶作业。()
16.1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掘进工作面火灾时,应当进行全矿反风。
16.19某年6月11日,16时左右开完班前会,曾某带领当班工人陆续到达1601回风顺槽2#联络巷,开始出渣、架棚作业。23时45分左右,矿调度员刘某在撤出除事故区域的其他作业地点人员后,交班给11日0点班调度员张某时说:“井下除1601回风顺槽2#联络巷作业人员外,其余人员已全部撤出,等中班安检员施某汇报后就可以放炮”;24时整施某向11日0点班矿调度员张某汇报“2#联络巷工作面人员已撤完,岗站好,电源已停,准备放炮”,张某同意放炮。11日0时5分,1601回风顺槽2#联络巷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该工作面的T1瓦斯浓度达到10%,T2瓦斯浓度为4.13%。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34万元。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该矿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1601回风巷2号联络巷揭穿的M6煤层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石门揭煤时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间接原因:(1)未对揭煤区域瓦斯地质条件进行认真分析,抽采钻孔垮孔严重,影响甚至没有抽放效果;该掘进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采用一年前的检验结果;钻孔排放瓦斯无设计、无施工管理记录、无验收;6月6日测定K1值达0.79,矿上施工了排放钻孔,但6月7日中班瓦斯排放完毕后仅测定了瓦斯涌出初速度,未测定K1值,便做出消除突出危险的结论,实际未消突。(2)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存在严重问题。放炮措施不落实,事故当班放炮造成突出时本班作业人员和1601回风巷瓦斯检查员未撤出;1601回风巷2号联络巷反向风门涉及不合理,位置不合理,墙体厚度和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竣工未验收;公司安全监察部发现自查38条隐患有4条未整改完成,该矿安监部擅自给出“复查合格,同意复工”结论,准予恢复建设;监测监控系统5月1日~19日无监控数据事故发生后总回瓦斯传感器浓度为0.61%;人员定位系统数据不能上传,有漏卡等现象;该矿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无安全资格证,也未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问:该矿在未进行防突措施效果验证或者防突措施效果验证不达标仍组织生产建设,属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6.2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当根据需要在避灾路线上设置自救器补给站。补给站应当有清晰、醒目的标识。
16.21某煤矿为瓦斯矿井,生产能力9万吨/年,长时间越界开采,该矿通风系统能力弱,回采工作面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2014年A煤矿所在市政府下达了全市小煤矿停产令,但该矿无视禁令继续生产。事发当日,井下没有矿领导带班,在越界区域采取“以掘代采”的采煤方式,一个头回煤,一个头退后8m掘进煤巷。此越界开采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开采区域采用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瓦斯时有超限,且改区域没有专用变压器,没有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施工过程中放炮工在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瓦斯超限情况下,强行爆破作业,引发瓦斯爆炸,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问:该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16.2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16.2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工业许用炸药和工业许用电雷管。
16.24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某倾角31°~35°、厚度11m的煤层,经行业专家论证,可选用最大采高3.5m的支架进行放顶煤开采。
16.2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当设置井下应急广播系统,保证井下人员能够清晰听见应急指令。
16.26 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16.27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防突专项培训。
16.2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经侦察确认或者分析认定人员已经遇难,必须先恢复灾区通风,再进行处理。
16.29某煤矿为基建矿井,主采16号煤层,该煤层底板距奥灰层平均为34m,未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某日零点班5时50分至7点20分,井下多次汇报掘进工作面出现炮眼喷水、片帮、底鼓等突水预兆,调度室仅下令排水,7时20分,掘进工作面发生突水,造成32人冲淹死亡、7人受伤。事后查明,事故发生当班井下没有领导带班下井,16号煤层下方存在隐伏陷落柱,在承压水和采动应力作用下,承压水突破隔水带,导致奥灰水从煤层底板涌出,造成本起事故。问: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出现透水预兆未撤人,工作面底板透奥灰水,造成多人伤亡。()
16.3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16.31《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未按规定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16.3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未按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的,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16.3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煤矿企业应按原煤销量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16.3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16.3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必须正规开采,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方法。
16.36《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16.37《煤矿防治水细则》规定,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小涌水量的潜水泵或潜水泵排水系统。
16.38《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遇到强降水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时未实施停产撤人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二、单选题
16.3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
16.40某煤矿发生一起较大水害事故,突水(泥)量57350m3,造成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矿区岩溶发育,有暗河连通并与地表存在水力联系。+30m探煤下山掘进工作面在接近岩溶时水压1.47MPa,在岩溶水压和围岩应力共同作用下,渗流突变致围岩失稳造成突水。该矿在探水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灰岩溶洞区作业。发现突水预兆后,现场作业人员没有及时撤至安全区域;副矿长余庆云在接到井下险情报告后没有指挥撤人,仍冒险下井察看,贻误逃生时机,突水后导致9人被困致死。问:该矿没有认真落实防治水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2014年防治水计划,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探放水施钻中存在的问题。在事故地点水压达1.47MPa的情况下,该矿确定的长探钻孔超前距离为10m,不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中“水压差1~2MPa时,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应大于()m”的规定。
16.4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断电浓度为()。
16.4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的甲烷报警浓度为()。
16.4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凡1个月内发生()次以上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的矿井,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16.44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16.45某年6月11日,16时左右开完班前会,曾某带领当班工人陆续到达1601回风顺槽2#联络巷,开始出渣、架棚作业。23时45分左右,矿调度员刘某在撤出除事故区域的其他作业地点人员后,交班给11日0点班调度员张某时说:“井下除1601回风顺槽2#联络巷作业人员外,其余人员已全部撤出,等中班安检员施某汇报后就可以放炮”;24时整施某向11日0点班矿调度员张某汇报“2#联络巷工作面人员已撤完,岗站好,电源已停,准备放炮”,张某同意放炮。11日0时5分,1601回风顺槽2#联络巷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该工作面的T1瓦斯浓度达到10%,T2瓦斯浓度为4.13%。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34万元。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该矿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1601回风巷2号联络巷揭穿的M6煤层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石门揭煤时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间接原因:(1)未对揭煤区域瓦斯地质条件进行认真分析,抽采钻孔垮孔严重,影响甚至没有抽放效果;该掘进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采用一年前的检验结果;钻孔排放瓦斯无设计、无施工管理记录、无验收;6月6日测定K1值达0.79,矿上施工了排放钻孔,但6月7日中班瓦斯排放完毕后仅测定了瓦斯涌出初速度,未测定K1值,便做出消除突出危险的结论,实际未消突。(2)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存在严重问题。放炮措施不落实,事故当班放炮造成突出时本班作业人员和1601回风巷瓦斯检查员未撤出;1601回风巷2号联络巷反向风门涉及不合理,位置不合理,墙体厚度和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竣工未验收;公司安全监察部发现自查38条隐患有4条未整改完成,该矿安监部擅自给出“复查合格,同意复工”结论,准予恢复建设;监测监控系统5月1日~19日无监控数据事故发生后总回瓦斯传感器浓度为0.61%;人员定位系统数据不能上传,有漏卡等现象;该矿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无安全资格证,也未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问:该矿掘进工作面在爆破起爆前,必须把影响范围内()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16.46某矿A综采工作面发生突水淹井较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4328万元。该起淹井事故的直接原因为:A工作面推采位置后方煤层底板存在隐伏导水陷落柱,在承压水和采动应力综合作用下,诱发该工作面底板小断层与隐伏导水陷落柱沟通,承压水突破底板隔水层形成集中突水通道,发生奥灰水滞后突水,突水量超过矿井最大排水能力,导致淹井。问:该矿A工作面上下两巷矿压大、变形严重,在突水前停产卧底整修上下两巷,导致底板破坏深度有所增大。以致()。
16.472016年7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为代价这条红线。
16.48《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突出矿井矿长应当()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
16.4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煤矿在恢复突出区通风时,回风井口()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监视。
16.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以外的井工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吨煤()。
16.512013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中石化“11•22”东黄输油管线爆燃事故现场发表重要讲话:企业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
16.52某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层顶底板为厚灰岩,矿区岩溶、落水洞普遍发育。事故地点为+30m探煤下山掘进工作面46米处。A掘进工作面自开口46米处,预计水压1.47Mpa,《B掘进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规定:工作面掘进期间采用专用钻机探放水,设计布置探水孔3个,探水孔深30m,允掘20m,钻孔超前距10m。钻孔实际仅施工2个钻孔,控制范围为前方29m,到事故发生时,钻探后已实际掘进29m,掘进施工过程中工人看到A工作面顶板出现大量淋水,便向在地面的生产副矿长报告了水情,生产副矿长在电话中回答要求等他去现场看过后再作决定。1小时后,工作面一股强风涌出,同时伴有巨响,掘进工作面突水,造成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事故当班无矿领导下井带班。问:该矿采掘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时,正确的选项为()
16.53某煤矿发生一起较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5.22万元。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该矿二煤及其顶板具有冲击倾向性;事故发生区域以北已全部采完、以东、以西已大部分采完,处在大煤柱孤岛(500m×900m)高应力区,且掘进工作面邻近F3-7和F3-9断层,工作面埋深已接近500m,造成事故区域应力集中;在采矿扰动、上覆巨厚砾岩层活动的作用下,应力瞬间释放,造成了此次冲击地压事故。问:该矿有冲击倾向的区域在掘进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和其他应力集中区时,必须制定专项防冲措施。
16.5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签署公布。
16.557月5日20时43分,某煤矿一号井+708m水平西翼中大槽煤层综采工作面顶板巷在锁风启封压缩板闭时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遇难、3人受伤。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该矿在708工作面密闭火区未熄灭的情况下,盲目决定缩小封闭范围,在违规打开原密闭。施工新密闭过程中,新鲜风流进入封闭区域,氧气和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遇采空区明火,发生瓦斯爆炸。问:该矿没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对矿井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普查,特别是对矿井火区分布情况掌握不清把握不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地面、井下采空区等火区进行有效治理。下面()不属于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
16.56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
16.5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建设开工前,应当对()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
16.58《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由()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16.59某煤矿兼并重组地方煤矿,某年2月28日15时,陈某等13名工人从主井入井,到750水平南采区维修密闭作业。约20时,主通风机司机发现风机扩散器出口冒出黑烟,矿长安排兼职救护队员进入750水平南采区运输石门查看,发现位于工作地点上风侧的无煤安标志的滑片式空气压缩机着火,引燃了巷道内的木支护。由于现场无供、排水管路,灭火失败后,兼职救护队员撤离。21时11分,矿井开始反风,21时30分,救护队员从风井入井,开始搜救工作,发现12人遇难,1人失踪。问: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16.60某煤矿在非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11.05万元。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事故区域煤层瓦斯含量高,没有进行瓦斯抽采;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以掘代采”的采煤方法;通风能力不足,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瓦斯积聚。违章放炮产生的火源,引起瓦斯爆炸。问:该矿未安设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违规对瓦斯浓度实行放限管理,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瓦斯经常超限,不停产、不撤人,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没有采取针对性措施。下面的()是错误的。
16.61某煤矿副井采用塔式多绳摩擦提升机立井提升,罐笼为双层双车罐笼。某年12月15日,该矿副井正常提升物料,用东侧罐笼下层运送装有乳化液泵的平板车。罐笼到达上井口后,信号工廖某发出停车信号,解除了信号闭锁;把钩工冯某(小学文化)为图省事直接发送了开车信号,然后与另一把钩工打开东侧罐笼南罐档,准备将平板车推出。这时两人被叫走处理副井北门出车侧掉道的平板车,两人离开时未告知廖某罐笼内情况。此时上井口6名职工进入东侧上层罐笼准备入井;下井口西侧罐笼进入4名职工准备升井。廖某在未确认东侧罐笼卸车情况下,向绞车司机发送开车信号。运行中下行的东侧罐笼中乳化液泵和平板车窜出,撞到井壁后砸到上行的西侧罐笼,造成西侧罐笼内3人死亡、1人受伤。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煤矿从业人员应具有()文化程度。
16.6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突出矿井应当编制突出事故()。
16.63某煤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620万元。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该矿越层进入相邻矿井5号煤层采空区复采,501运输巷机尾高冒区含黄铁矿结核的破碎煤体氧化升温自燃,引燃木棚,火势随风迅速蔓延,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问: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制定防治采空区、()、煤柱破坏区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
16.642016年7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当成事故来对待。
16.65某煤矿为高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Ⅱ类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采用采后封闭注惰气防止煤层自然发火。A采区内留设的区段隔离煤柱在工作面回采后垮落,导致上下区段采空区相通,不能起到有效隔离采空区的作用,同时石门密闭附近巷道压力大,周边存在裂隙,导致向采空区漏风。A采区附近采空区接连发生3次瓦斯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发生3次瓦斯爆炸后该矿均未按规定上报并撤出作业人员,井下现场指挥人员强令施工人员在该区域实施密闭施工作业,施工密闭过程中,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事故搜救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组下达了未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任何人不得下井作业的指令。但该矿不执行禁止人员下井作业的指令,擅自违规安排人员入井施工密闭,施工过程中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问:采空区发生瓦斯爆炸后,正确的应急处置方式是()。
16.66某煤矿各煤层顶、底板岩石力学强度较低,属遇水易软化岩石。该矿综掘队在A掘进工作面施工,采用综掘工艺,锚网索、钢带联合支护,设计巷道断面为矩形,宽5500mm,高3500mm。该综掘队安全管理混乱,B掘进工作面过断层期间,顶板较破碎,但连续3个班未按《A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共欠14根顶锚索,32根帮锚杆),在没有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情况下,当班班长仍违章组织掘进,空顶作业,掘进过程中,A掘进工作面突然大面积顶板冒落,从迎头向外垮落范围长12.8m,面积约77㎡,冒落高约3.6m,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问: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
16.67《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公示。
16.6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安全生产培训的职责是()。
16.69某年11月26日,A煤矿B综放工作面72#~76#支架处有片冒的大块煤岩体需要处理,采用了放“糊炮”爆破的方式处理,扬起的煤尘达到爆燃浓度,放炮引起煤尘爆燃。共造成28人死亡,50人受伤,11人安全升井,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668.16万元。事故发生当班,B工作面区域共有综采一队、综维一队等7个单位89人同时作业,其中29人在工作面采煤,其余人员做辅助、巷道维修等工作,巷修副总工程师在此区域带班。该矿《B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人数不超过25人,该矿所在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规定采煤工作面小班作业人数不超29人。问:事故发生当班,5336综放工作面区域共有89人同时作业,违反了()的相关规定。
16.70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16.7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煤矿企业应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安全()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16.7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煤矿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6.7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规定,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16.74某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54万元。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采煤工作面采区漏风大,大面积空顶,积聚大量达到爆炸浓度的瓦斯,遇火源引起瓦斯爆炸。间接原因:(1)采空区防止漏风措施执行不到位。工作面掩架背的垫层局部未达到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1m厚度,向采空区漏风增大。(2)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次数、放顶炮眼深、排距、仰角执行,上隅角采空区放炮随意性大,增大了采空区瓦斯聚积的空间。(3)未按采煤工作面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气雾阻化、采空区上隅角撒盐次数和喷雾量(采煤工作面防灭火技术措施规定喷雾量1.55吨,实际喷雾量0.6吨)执行,未实施采空区注浆辅助防灭火措施。致使采空区自然发火,为瓦斯爆炸提供了火源。(4)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强制放顶、防采空区漏风、防灭火措施现场落实差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和整改。(5)未按《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煤矿职工未随身携带自救器,自救互救意识差。(6)事故工作面未安装注浆设施、CO传感器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仍通过投产验收;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事故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集团公司《关于推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的通知》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未有效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
16.7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煤矿企业要建立()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
16.762013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中石化“11•22”东黄输油管线爆燃事故现场发表重要讲话:企业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落实到人头。
16.77A私营煤矿为低瓦斯矿井,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与其相邻的B煤矿已报废关闭,但采空区存在火区,且与A煤矿封闭情况不良。A煤矿春节放假时关停了主扇,节后准备恢复生产,开启矿井主扇后,职工李某等3人入井,3人行至采区运输巷时,2人一氧化碳中毒晕倒。接到井下求救电话后,矿方前后共组织20人入井参加救援,并于事故发生后3小时向当地煤管部门报告。由于该矿当年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组织施救,最终事故共12人死亡(其中煤矿施救人员死亡9人),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49万元。问:该起事故造成事故扩大、多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
16.78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16.79《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突出矿井的矿长应当()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16.80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16.8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规定,矿长()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16.82《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16.8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规定,矿长须至少()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
16.8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保证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16.85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
16.8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发生水灾事故,要尽快恢复灾区通风,加强灾区气体检测,防止发生()和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
三、多选题
16.8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国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黑名单 &&&&制度,建立()机制。
16.8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井下()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
16.89某煤矿发生一起较大水害事故,突水(泥)量57350m3,造成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矿区岩溶发育,有暗河连通并与地表存在水力联系。+30m探煤下山掘进工作面在接近岩溶时水压1.47MPa,在岩溶水压和围岩应力共同作用下,渗流突变致围岩失稳造成突水。该矿在探水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灰岩溶洞区作业。发现突水预兆后,现场作业人员没有及时撤至安全区域;副矿长余庆云在接到井下险情报告后没有指挥撤人,仍冒险下井察看,贻误逃生时机,突水后导致9人被困致死。问:当矿井田范围内有与河流、湖泊、充水溶洞、强或者极强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等通道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
16.90《矿山救护规程》规定:救援装备、器材、物资、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仪表,必须符合(),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需要。
16.91某煤矿在非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11.05万元。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事故区域煤层瓦斯含量高,没有进行瓦斯抽采;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以掘代采”的采煤方法;通风能力不足,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瓦斯积聚。违章放炮产生的火源,引起瓦斯爆炸。问:该案例中“超层越界开采”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下列()属于超层越界开采。
16.9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存在哪些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
16.9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救援指挥部应当根据灾害性质,事故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以及()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16.94《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指出,水害灾害治理重点包括()。
16.9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突出矿井。
16.96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井下爆破作业描述正确的是()。
16.97某年11月26日,A煤矿B综放工作面72#~76#支架处有片冒的大块煤岩体需要处理,采用了放“糊炮”爆破的方式处理,扬起的煤尘达到爆燃浓度,放炮引起煤尘爆燃。共造成28人死亡,50人受伤,11人安全升井,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668.16万元。事故发生当班,B工作面区域共有综采一队、综维一队等7个单位89人同时作业,其中29人在工作面采煤,其余人员做辅助、巷道维修等工作,巷修副总工程师在此区域带班。该矿《B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人数不超过25人,该矿所在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规定采煤工作面小班作业人数不超29人。问: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技术管理不到位等。
16.98某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55.46万元。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采二1煤层为突出煤层,二1-21010机巷掘进工作面的施工验证孔、措施孔和校验孔均出现了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和局部校验指标超限情况下,未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没有消除突出危险,工人继续修棚打穿杆作业,诱发煤与瓦斯突出。间接原因:(1)违章指挥。该矿二1-21010机巷掘进工作面的施工验证孔、措施孔和校验孔均出现了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和局部校验指标超限情况下,未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没有消除突出危险,继续组织工人修棚打穿杆作业。(2)未严格执行有关防突规定和措施。明知±0m标高以深区域的预测实际是开拓前预测,但仍违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用于指导工作面采掘作业。(3)现场管理不到位。掘进工作面未配备专职瓦检员,事发时瓦检员不在掘进工作面;出现喷孔现象后现场没有按照专项防突措施规定停电、撤人;机巷通风机司机擅离工作岗位;机巷与避难硐室同时施工,造成在避难硐室施工的5人遇难,导致事故扩大。(4)未按规定对该矿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2012年出具的预测报告采用的是2008年的数据,在知道矿井+102.1标高曾发生瓦斯动力现象情况下,仍将同一地质单位+102.1m以下的+60~73m之间划为无突出危险区域。问:根据该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该矿应采取()等措施。
16.9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当在()最高处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16.100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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