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群税收优惠政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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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3、增值税税收优惠计入科目为()?
4、贫困人口税收优惠文件中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抵扣税费,是按照每个人不能超过3年。
5、《根据财税〔2019〕22号第二条的规定,按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优惠政策需要去税务局备案。
7、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也可享受重点人群税收优惠。
8、增值税税款计提时不体现优惠金额,税款实际缴纳时录入优惠分录。
9、减免税款科目月末需要结转至未交增值税科目。
10、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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