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绩效考核周期为【2025年第四季度】,请您仔细阅读考核说明,进行自测评分
1.考核对象: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职工(转正后的在职员工,不足全季度的按月折算)、在读博士生
2.考核周期:每季度考核
3.考核形式:考核对象自评+总经办考评
4.考核评分:评分按整数取分;
总分=30%自评分+70%考评分
5.请仔细阅读备注内容。
【安全管理】部分内容违规1次,全项目不得分;
【研发能力】科研成果部分,每获得1项成果得5分,上不封顶;
【值班检查】部分内容违规1次,全项目不得分;
【重点贡献】考核内容为考核对象在公司各方各面作出的贡献和努力;
6.考核流程:考核对象做好自评后于2026年1月4日前提交。
考核对象对考核得分有异议的,于3日内向总经办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