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公司党委及上级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港口设施保安、消防安全、“三防”及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推动落实各项管理工作”是领导的事,普通员工不用管。
第一条各岗位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建立健全部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和意义,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推动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部门安全工作接受安委会及安保部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和完成安委会及安保部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对安全检查/审核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不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