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复烤厂党员群众对党支部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满意度测评表

1.本测评标准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复烤厂的党支部。
2.参加测评人员为党支部所在部门党员和群众。
3.参加测评人员,根据自己对所在(部门)党支部的了解,在对应的“测评等次列”,选择认定的等次,[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只能认定一项,认定两项以上的视为无效票。
4.问卷总分100分,[满意]计10分,[基本满意]计6分,[一般]计3分,[不满意]不得分。
1. 所在支部
2. 政治面貌
3. 对党支部总体的评价
4. 对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评价
5. 对党支部组织学习情况的评价
6. 对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的评价
7. 对党支部服务党员情况的评价
8. 对党支部服务中心情况的评价
9. 对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
10. 对支部党员作用发挥情况的评价
11. 对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的评价
12. 对支部支委其他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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