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应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
5.电气设备发生火灾不准直接用水扑救。
6.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畅通的出口。
7.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的误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粘贴、挂拴、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及储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9.火场上扑救原则是先人后物、先重点后一般、先控制后灭火。
10.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
11. 手提式灭火器的正确方法是:拔去保险插销,在拔销时需要使劲捏紧手柄,一手紧握灭火器喷嘴,一手提灭火器并下压压把,对准火焰根部猛烈喷射
14.静电事故多发生在潮湿的季节。
15.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16.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但可以通过内部工作分工,确定其只部分负责。
17.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8.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9.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