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师不存在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5.教师无推荐学生或家长去参加有偿补课或购买收费软件的行为。
6.教师上课过程中没有接听电话、长时间玩手机的行为。
7.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发表或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没有破坏教育教学的正确导向。
8.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存在偏见或歧视,能公平对待所有学生。
9.教师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复杂的知识点,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